关于开展200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及《社会保险

各用人单位、职业中介机构、职业培训鉴定机构: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法》、《就业促进法》和《江苏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施办法》及相关的规定,我市现就开展200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及《社会保险登记证》等证件年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审查(年检)的对象
市区境内所有用人单位、职业中介机构、职业培训鉴定机构。包括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职业中介机构、职业培训鉴定机构等单位均应参加2007年度的审查和年检。 二、   审查(年检)的时间: 2008年2月1日-2008年5月30日 具体安排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单位自查阶段:2008年2月1日-29日; 在此期间,各单位按照部署对照相关劳动保障的政策标准进行自查,并准备年查资料。 (二)资料上报审查阶段:2008年3月1日-5月20日; (三)总结公布年审结果阶段:2008年5月21日-5月30日。 三、   审查(年检)的内容 (一)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重点审查内容:1、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情况;2、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3、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4、遵守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5、遵守工作时间规定情况;6、执行社会保险各项规定情况;7、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情况。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重点审查内容:1、执行机关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的情况;2、执行失业保险政策规定的情况;3、执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情况;4、编外人员依法使用情况。 (二)职业培训鉴定机构、职业中介机构重点审查内容:执行国家、省有关职业培训鉴定的规定和职业介绍规定的情况。具体审查内容按徐劳社培[2008]1号和徐劳社就[2008]2号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 四、   审查(年检)需携带提供资料 (一)         用人单位书面审查携带资料 1、        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携带资料: (1)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的副本;(2)《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记录手册》、《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3)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和公示的材料;(4)2007年12月末从业人员名册和劳动合同签订材料;(5)所有从业人员2007年11月-12月的工资清单和11月-12月的考勤记录;(6)聘用下岗、内退、离退休人员的证明材料;(7)实习生名单、学生证复印件和签订的实习协议;(8)非标准工时制度的批文;(9)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清单和2007年12月份缴纳凭证;(10)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人员名册;(11)招用员工核查原始记录及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记录;(12)准入岗位人员资格证书;(13)2007年劳动工资年报、财务年报表及11月-12月财务凭证;(14)非全日制用工考勤记录及书面协议。 (一)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需携带资料: (1)法人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手册》;(3)工人、编外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签订资料;(4)医疗保险、机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清单及2007年12月缴费凭证;(5)2007年11月-12月工资支付清单及财务凭证。 (三)职业中介机构、职业培训鉴定机构年检需携带资料:按照徐劳社培[2008]1号和徐劳社就[2008]2号文件的规定提供。 五、   审查(年检0的组织 市、区统一进行。市劳动保障部门对市管辖的单位或机构负责审查,各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所管辖的单位进行审查。 六、审查(年检)的要求 (一)各用人单位和机构应按时到劳动保障部门领取审查报告书,在做好自查基础上,及时填写,并及时按要求送审。送审时间单独通知的按通知时间执行,最迟应在2008年5月20日前完成。 (二)《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一式二份、《社会保险书面稽核表》一式二份,由单位按所列栏目如实填写,书写清楚,不得涂改。 (三)心不按规定参加书面审查或不按规定携带机关资料的单位、机构将记入单位诚信档案,并按照《劳动法》、《就业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审查地点:徐州市劳动监察支队及各区劳动监察大队。 各单位在200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中遇到具体问题,可与市劳动监察支队联系。联系电话:0516-85553017,办公地址:黄河南路91号。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五日 

联系人

吴永红律师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