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厦门市企业人工成本水平》的通知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
《2007年厦门市企业人工成本水平》的通知
厦劳社〔2008〕227号
  市直有关部门、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引导企业加强人工成本管理,合理调节工资总额和人工成本,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分配自我约束机制,合理确定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根据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企业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的要求,经对我市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进行调查,在对调查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基础上,我局制定了《2007年厦门市企业人工成本水平》,现予发布,供有关部门和企业参考。 各单位在运用人工成本信息时应当注意:     1、企业应根据本行业的特点,通过建立和完善企业人工成本的统计分析制度,加强企业人工成本核算,参照政府部门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信息,合理进行工资分配决策。     2、企业在实际运用时,不仅要注意与公布的面上企业及相关行业人工成本总水平、构成比例和投入产出效益指标的比较,同时也应重视与不同经济类型、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的比较,从而客观把握本企业人工成本的真实情况和水平。 3、企业要结合自身特点,通过对比分析,找出差距,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加强人工成本管理工作,有效控制人工成本总水平,科学提高人工成本的投入产出效益。 4、有关部门和企业应以政府部门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人工成本等宏观调控信息为协商依据,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形式确定工资分配水平,促进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请各单位在使用中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我局,以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企业人工成本管理工作。 附件:2007年厦门市企业人工成本水平及构成情况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七月八日 附: 2007年厦门市企业人工成本水平及构成情况 2007年厦门市企业人工成本构成   2007年厦门市制造业人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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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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