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劳动保障局: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2008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为组织开展好2008公共就业人本服务年活动,切实做好全省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为农民工提供更好的就业服务,现将《2008年“就业援助百日帮扶”活动实施方案》、《“春风行动2007”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合肥、蚌埠、芜湖、马鞍山等4个全国重点联系城市,请及时向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报送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
附件:1、2008年“就业援助百日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2、“春风行动2008”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2007年12月20日
2008年“就业援助百日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为主线,以促进困难人员就业、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消除零就业家庭为目的,通过就业法律进社区、就业援助进家庭、社保补贴送到人、就业岗位送上门“两进、两送”活动,重点帮扶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不断提高就业再就业的稳定性,确保2008年“两节”前后就业帮扶活动取得实效。
二、活动主题
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真情相助。
三、帮扶范围
1、当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成员;
3、2007年认定的“零就业家庭”中尚未就业的人员;
4、已实现就业但落实政策不到位的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灵活就业后没有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
5、就业不稳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工作目标
1、为每一位援助对象发放一份《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
2、为每一位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援助计划,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包括落实就业岗位和落实相应补贴政策等服务承诺;
3、为每一位援助对象提供一次职业指导、三个就业信息;
4、确保每一位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提标到位、发放到位。
五、时间安排
从2007年12月20日开始,到2008年3月31日结束。
六、工作步骤
“就业援助百日帮扶”活动分三个阶段:
调查摸底阶段(2007年12月20日-2008年1月10日):制定专项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深入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入户调查、摸底登记,广泛宣传有关促进就业法律、政策。
集中帮扶阶段(2008年1月11日-2008年2月20日):千方百计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开展“一对一”的就业帮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跟踪服务阶段(2008年2月21日-2008年3月31日):跟踪回访帮扶效果,总结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帮扶零就业家庭的长效机制。
七、工作内容
1、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活动。各地要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重点对零就业家庭、2007年初“再就业援助百日帮扶”活动中摸排出来的困难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的基本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分级建立起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基础台账或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和服务。
2、开展“就业法律进社区”活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入户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图片、制作宣传栏、设置咨询点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宣传国家促进就业的经济社会政策、公平就业的原则、对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对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
3、开展“就业援助进家庭”活动。对有就业愿望和急需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制定一份就业服务档案,根据其自身素质、家庭情况、求职意愿、培训要求等不同需求制定一份援助计划,叠加使用再就业扶持政策措施。对已经就业的,特别是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跟踪了解其就业状况,落实扶持政策,探索解决就业不稳定问题。
4、开展“社保补贴送到人”活动。要全面落实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就业再就业财政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社〔2007〕1172号),确保社会保险补贴2008年1月1日提标到位。组织开展一次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了解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困难人员和灵活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情况。对已经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鼓励其参加或接续社会保险,帮助申报就业,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对在公益性岗位上新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5、开展“就业岗位送上门”活动。各地要通过清腾购买公益性岗位、鼓励企业吸纳、支持组织起来就业等多种途径,开发并掌握一批适合困难群体就业的岗位。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社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积极提供更多的岗位吸纳困难人员。通过在社区组织招聘会、个别介绍、送岗位到家等有效形式,使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了解岗位信息。
6、进一步建立健全帮扶零就业家庭的长效机制。对2007年底尚未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目标的地区,要在活动期间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有就业需求的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已经实现动态清零的地区,要抓紧制定帮扶零就业家庭的工作预案,一旦再出现新的零就业家庭,及时启动援助预案,实施有效的就业再就业援助,确保出现一户、帮扶一户、消除一户。
八、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就业援助百日帮扶”活动工作方案,做出具体安排。要讲求实效,防止走过场,做到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实际效果“三落实”。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制定针对性强的帮扶方案,详细记录就业援助的具体情况和实际效果。
2、落实资金投入,保证政策兑现。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运用再就业资金,用足用活现行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帮扶人员切实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必需的经费,确保帮扶到位。
3、搞好总结,及时报送。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了解各县、市、区“就业援助百日帮扶”活动情况,加强指导,认真总结。省厅在省劳动保障厅网站开辟了专栏,并继续通过编发《就业简报》,集中介绍各地的工作动态和经验。2008年2月20日前,请各市将开展“就业援助百日帮扶”活动进展情况和相关统计表(见附表1《“就业援助百日帮扶”活动实施情况统计表》)报省就业服务局。
“春风行动2008”专项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思想。以宣传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切实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积极营造关心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提高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的组织化、有序化程度,促进其在省内实现转移就业,满足本省企业用工需求为目的。
二、活动主题
进城求职,帮您解难。
三、服务对象
1、准备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2、新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3、已经在城市中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4、零转移农户家庭成员(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由于就业信息不畅等原因至今未有一人实现转移就业的农户家庭)。
四、工作目标
以建立健全“就业、培训、维权”三位一体的服务机制为目标,使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外出务工前,在其所在县、乡(镇)得到免费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进城后,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得到免费就业服务;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求职期间,在所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推荐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得到诚信服务;零转移农户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转移就业。
五、活动时间
2008年元月20日到3月31日。各地也可结合实际,适当提前、延后或延长活动时间。
六、工作内容
(一)大力宣传政策营造良好就业氛围。各市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惠及广大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方针政策,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帮助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就业的良好氛围。各市要免费发放一批“春风卡”等政策宣传材料,公布一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放心职介服务机构”名单,以及求职指导和维权注意事项、举报电话等,方便劳动者求职就业,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招用工观念。
(二)继续组织好就业服务三下乡活动。各地要把就业服务窗口前移、重心下沉,广泛开展“就业岗位、技能培训、法规政策”三下乡活动,通过组织就业服务小分队、举办招聘集市、深入乡村发放“春风卡”和办理《就业服务卡》、组织技能培训等方式,将农村劳动力急需的就业服务送到集镇,送到村头,送到农村劳动者的手上。要继续将零转移农户作为服务重点,通过提供职业培训、就业信息,落实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等针对性的服务,帮扶零转移农户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转移就业。
(三)组织好省内劳动力对接活动。依托乡镇及时发布省内用工信息,组织企业现场招聘、提供送岗上门等服务,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较多的市、县与发展快、劳动力需求大的地区实现劳务对接,为省内的大项目、大企业所需技能岗位开展专项对接活动,搭建供需平台。鼓励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四)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机构服务功能。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把农民工纳入免费就业服务范围,改进和扩展针对农民工的服务项目、服务模式,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一站式”就业服务。
(五)充分发挥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结合宣传和贯彻落实《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推荐一批服务规范、群众满意的”放心职介服务机构”,引导农村劳动者到合法职业中介机构求职。鼓励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开展优质服务,指导职介机构建立服务台帐,并加强检查。
(六)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一批侵害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事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制度,制定工作方案。各市要落实开展专项活动的领导责任制和具体机构,指派专人负责。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并于2008年1月5日前将方案和各专项活动联系人上报省厅。
(二)提高服务意识,讲求服务效果。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提供服务过程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内容组织、服务形式安排、服务场所布置、服务信息提供等各个方面,都要采取适合不同人群的方式,使就业服务确有实效。
(三)加强管理,倡导诚信服务。各地要在专项活动中继续加强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与服务,在春节前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在此基础上表彰一批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优质服务的职介机构,通过宣传诚信服务理念和树立诚信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典型等方式,在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中倡导诚信服务。
2008年4月5日前,请各市将活动总结和相关统计表(见附表2《“春风行动”专项活动统计表》)报省厅。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