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宣传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推动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由省就业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各市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检查各地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各项扶持政策落实情况,了解和查找当前扶持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二、督查时间
1月4日至1月15日,每个组检查的时间在一周左右。
三、督查内容
(一)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等各项就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二)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包括收费减免、税收优惠、小额贷款、工商登记、场地安排、社保补贴、岗位补贴、主辅分离等)的落实情况;
(三)开展就业援助特别是对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情况;
(四)解决并轨遗留问题的情况;
(五)就业补助资金的筹集及使用情况;
(六)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情况,包括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信用社区情况;
(七)就业再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八)与就业有关的其他情况。
四、督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了解全面情况。听取地方党委、政府的综合汇报和有关职能部门和工会的专项汇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深入基层,检查基础工作情况。以随机抽查方式深入有关部门、职业介绍和培训机构、企业和街道、社区,通过考察现场工作,查阅政策文件、工作台帐和统计报表,以及企业、社区和下岗失业人员申请扶持政策的凭证等,检查基础工作到位情况。
(三)直接访谈,核查工作实际效果。分别召开下岗失业人员座谈会、职能部门基层工作人员座谈会和企业、街道社区、工会代表座谈会,直接进行访谈,核查再就业政策的落实情况和有关工作的实际效果,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评估整改,提出督查意见。督查工作完成后,督查组对当地再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及时处理的意见和进一步整改的建议。
除听取各市汇报、走访基层部门外,督查组还要选择1-2个县进行督查,其中对省财政直管的三十五个县,每个组至少要对1个县进行抽查。
请各市认真做好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1:省就业再就业落实情况督查组名单
附件2:省财政直管35个县名单
省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督查组名单
第一组 吕梁 忻州
组长:白秀平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成员:范裕民 省劳动保障厅副处长
李 阔 省国土资源厅主科
朱成寅 省妇联助调
第二组 太原
组长:胡双明 省财政厅副厅长
成员:侯松海 省财政厅副处长
曹 馨 省发改委社会处副处长
李安庆 团省委处长
第三组 晋中 阳泉
组长:李保文 省国资委副主任
成员: 马新宇 省国资委处长
亢雪舟 省国税局主科
杨炜东 省建设厅正处
第四组 朔州 大同
组长:马爱锋 省地税局总经济师
成员:周平川 省地税局
周翠荣 省农业厅副处长
王 飞 省人事厅
第五组 长治 晋城
组长:赵 勇 省工商局副巡视员
成员:解宏伟 省工商局
郭彩云(女) 省编办正处
方祥华(女) 省工商联
第六组 临汾 运城
组长:梁若洁 省总工会副主席
成员:高卫清 省总工会保障部
李新华 省监察委员会副处级监察员
杨晓宏 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科员
附件2:
省财政直管三十五个县名单
太原市(1个)
娄烦
大同市(5个)
阳高 天镇 广灵 灵丘 浑源
长治市(3个)
壶关 平顺 武乡
朔州市(1个)
右玉
忻州市(11个)
五台 静乐 神池 宁武 河曲 保德 偏关 五寨
繁峙 岢岚 代县
吕梁市(6个)
临县 石楼 方山 兴县 岚县 中阳
晋中市(2个)
左权 和顺
临汾市(2个)
大宁 永和 隰县 汾西 吉县
运城市(1个)
平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