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07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区县就业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中心: 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市劳动保障局发布2007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通知精神,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按照全省上年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1982元的70%确定,即月缴费基数为1387元,月缴费额为42元。 二○○七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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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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