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费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劳动保障诚信工程建设,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即日起,根据《关于印发〈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信誉等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劳社征[2003]7号)和《关于印发〈南京市劳动保障诚信单位、服务机构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宁劳社监[2005]3号),我中心将开展2007年度“南京市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诚信单位”评定工作。凡已参加我市社会保险,连续缴费满三年且独立核算的单位均可申报参评。对被评为诚信的单位,将按规定实行激励措施。
有意参评的单位可从劳动保障网上下载或至市征管中心参保登记科(水西门大街61号306室)领取申报文件和表格,并于8月底前报送完毕。咨询电话:86590847。
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诚信单位评定申报表(正面)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诚信单位评定申报表(反面)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诚信单位自评测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