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钳工专业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班的通知
各技术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职业技术院校、民办培训教育机构、生产企业:
为了加速我省职业技术的步伐,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和劳动力市场的需要,加强相关专业师资队伍的建设,决定委托湖南省机械工业技术学院于2007年7月份举办钳工专业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技术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职业技术院校和民办培训教育机构从事钳工专业教学理论或实习指导教师,及企业生产骨干。
二、培训内容
以深化专业理论知识应用为主,综合讲解工、夹、量、刃、模具的制造工艺及装配知识;以钳工操作技能为主,机加工、电加工应用为辅,进行夹具、微型模具的制作专业技能综合训练;以SolidWorks软件为主,介绍三维建模、结构设计、工程制图等专业制造与设计应用软件;以工艺应用为主对所培训的课题进行工艺规程编制的训练,同时对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的人员进行专业论文答辩。
三、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证书核发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参加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鉴定。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获得本专业国家高级职业资格(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满2年。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参加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的鉴定。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2007年7月13日-----7月28日,7月12日报到。
报到地点:邵阳市建民宾馆(邵阳市宝庆东路湘桂黔建材城往东300米)
五、收费标准
(注:鉴定评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湘价费字[2001]328号文件及省物价局湘价费字[2003]75号文件规定收取。)食宿统一安排,费用每人每天100元。
六、其它
凡参加此次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的学员,须事先填报“湖南省职业院校申报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资格初审表”及学历证、身份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的复印件一起传真到培训点,通过初审后;每人交5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并填写“湖南省职业资格鉴定核准表”和本人“技术业务总结”、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及专业论文。
请各单位根据条件组织安排好培训师资的选送工作。报名回执(见附件)请于2007年6月15日前报湖南省机械工业技术学院、省职业技术培训研究室(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人:王湘宇、李志敏(0739-6633172,13973919568)
联系电话:0731-4530551 0739-2317253(办)
传真:0731-4530384 0739-2317253
附件:
1、钳工专业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班报名回执
2、钳工专业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班教学计划
3、湖南省职业院校申报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资格初审表
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
二OO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