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

现将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劳社[2006]9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农民工技能堤升培训计划"的主要对象是指已在我市辖区内务工的外省农民工(含城镇户藉的外来劳动力)。
  各市、区要从"关爱农民工发展、维护农民工权益、帮助农民工提升"的服务宗旨出发,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提高技能和工作能力,实现稳定就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加强领导,统筹推进,积极组织实施。各地要根据新时期、新任务的工作要求,及时调整统筹工作机构,并将"农村富余劳动力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领导小组"与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合署统筹工作。各地领导机构相应调整情况,请于9月10日前报我局就业管理科综合上报。
  三、各市、区要根据省厅的通知要求,迅速做好本地外省农民工务工就业的调查和建立台帐登记统计的工作,摸清务工人数、就业分布状况和职业技能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地"2006-2009年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经费保障、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并从9月份开始,启动培训计划。各地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请于8月30日前报我局就业管理科。
  江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稿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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