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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劳社监督〔2007〕69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 根据劳动保障部统一部署,定于今年5—6月集中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现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好这次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七年五月八日 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保证基金安全的要求,根据劳动保障部的统一部署,于今年5—6月在全省组织开展一次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为搞好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第157次常务会议精神,组织劳动保障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广泛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宣传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形势任务,增强基金安全意识,提高维护基金安全的自觉性,结合实际推动工作开展,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同时,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社保基金的重要性,形成人人关心基金安全、重视基金安全、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目的
(一)提高对社会保险基金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宣传教育活动,使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是制度运行的物质基础,是广大参保人员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的主要来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侵占。树立基金纪律是“高压线”的意识,从思想上真正重视基金安全,在行动上自觉维护基金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办法、要情报告制度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完善制约机制,堵塞工作漏洞,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基金风险。
(三)提高基金安全程度。按照边学习边提高,边教育边整改的原则,把教育活动贯穿到实际工作中,使审计和内控制度检查发现的问题切实得到整改,使各项加强基金管理监督的措施得到落实,使基金安全程度得到明显提高,使社会对基金管理情况得到全面了解,使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险工作更加放心。
三、活动内容
(一)集中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和国家关于社保基金管理监督的各项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管好、用好社保基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解决制度不落实、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提高遵纪守法和维护基金安全的自觉性。
为配合各地的学习教育活动,部里将于2007年4月、5月编辑出版《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法规文件汇编》和《社会保险基金违规案件警示录》,在劳动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供各地组织学习。我厅将编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简明手册,发给系统干部职工;各地可根据实际印制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警言,在本系统办公场所张贴悬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使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地掌握政策,增强法制观念,树立基金安全意识。
(二)结合实际促进工作开展。
各地对《社会保险基金违规案件警示录》披露的案件要进行深入剖析,举一反三,防患未然。认真整改社保基金审计、内部控制检查和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全面审计工作,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进行自查,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防范基金风险的措施,不断提高基金管理水平。厅里将按照部里出台的《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办法》拟定相关规定,定期向社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了解社保基金管理状况的知情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改进和加强基金管理工作。
(三)广泛开展社会宣传。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充分利用媒体,开办“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教育”专题栏目,加强舆论宣传;政府官员与群众一起,针对社保基金安全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对社保基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大案、要案进行曝光,以案说法;开发利用金保工程公共服务功能,综合利用电话、互联网等方式,制作一些图文和声像讯息,宣传社会保险基金政策,普及相关知识,方便公众随时随地查询了解政策;我厅将利用报纸、刊物等媒体组织专家、学者撰写稿件,加强舆论宣传。厅里将以浙江省劳动保障门户网站为依托,建立社保基金安全宣传教育网上平台。结合本次宣传教育活动,我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维护基金安全的重要措施。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地区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计划,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活动有序进行。各市宣传教育活动计划于5月15日前报我厅。省厅成立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黄亚萍副厅长任组长,辛忠权、许卫祖任副组长,李远明、黄乃忠、孔祥文、庄小木、邢水德、鲍国荣、胡长恩为成员。
(二)扎实开展,注重效果。教育活动既要立足当地实际,保证系统干部职工有一定的参与方式,又不搞形式主义,真正取得实效。
(三)总结经验,持之以恒。各地要认真总结本次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把宣传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积极探索建立维护基金安全的长效机制。
各市要对本地区宣传教育活动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于2007年7月10日前报我厅。
附件: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险基金安
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亚萍
副组长:辛忠权、许卫祖
成 员:李远明、黄乃忠、孔祥文、庄小木、邢水德、
鲍国荣、胡长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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