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乌海推进就业再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
就业是民生之本。为切实做好《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到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努力建设“为民、务实、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机关,使失业人员得到即时便捷服务,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得到重点帮扶,乌海市就业局制定推进就业再就业援助绿色通道的具体措施:
一、规范服务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一)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按照 “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 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公开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工作人员守则、文明用语等规章制度,全体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接受群众监督。
(二)完善首问负责制。凡服务对象到各科室(单位)办理事项,问及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为首问接待人员,由首问负责人接待转具体承办人解释或办理,并且建立服务对象办事登记台账。
(三)推行无缺位岗位制。上班时间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缺岗、脱岗,影响群众办事。
(四)实行限时办结制。各科室(单位)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事项,能办的事及时办,需研究的抓紧研究,职责不明的主动请示协调办,不能因个人因素影响工作进程。
二、拓宽绿色通道,完善承诺服务
(一)在劳动力市场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为就业困难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专场洽谈活动;对进入劳动力市场求职的失业人员,当日内提供就业岗位供其选择,保证在一个工作日内推荐就业。
(二)深入基层积极收集用工信息,认真做好每月定期用工洽谈活动,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的合作,跟踪达成意向情况,努力提高公共职业介绍的成功率;积极推行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鉴定申报、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一站式”就业服务。
(三)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办理《再就业优惠证》时,基层劳动保障机构需在2个工作日内对申领者逐一核实,对符合条件、拟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名单张榜公示7日后报区就业服务局,公示期间同时报送工商、税务部门审核;区就业局在7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并于每月25日将《再就业优惠证》申请材料报送市就业服务局,市就业服务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盖章备案。
(四)对从事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申请享受社保补贴时,凡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基层劳动保障平台3个工作日完成汇总报区属就业服务局,区就业服务局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经初审、复核后符合补贴条件者,在申请者居住街道(社区)张榜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就业服务局复审。市就业服务局对所报资料复审汇总后,报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复核。
(五)对“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全面实施申报登记和动态管理,对就业特别困难的人员要制定帮扶计划,给予重点扶持;对在社区已登记暂没有合适岗位的困难人员和有就业意愿的“零就业家庭”成员,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要每周进行电话跟踪或入户走访,做到随时发生失业问题随时给予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和帮扶,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
(六)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对有就业愿望的“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第一时间提供如物业管理、保洁、保绿、保安、家政护理服务等就业信息,并积极做好就业咨询服务工作。
(七)加大小额担保贷款的工作力度,对手续齐全、符合政策规定的贷款者,10个工作日内办结政策审查手续并转担保机构核贷。
(八)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契机,充分发挥社区贴近群众的优势,规范各类基层信息管理台账、表格,定期对社区平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控和督察。
(九)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在培训费用补贴范围之内的均可免费参加培训;同一培训项目学员满30人即可开班,根据失业人员需求,开设白班、夜班和双休日班;培训项目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和失业人员培训意向随时增设,灵活操作。培训后统一组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十)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并提供小额担保贷款、项目推介、政策咨询、经营指导等多项后续服务。
(十一)各区就业服务局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向市就业服务局进行申报;市就业服务局自受理申报之日起15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复核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发给领取失业保险待遇证件;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应及时告知失业人员,并说明原因。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推进就业再就业援助绿色通道建设就是通过各级就业服务部门的工作,为失业人员提供通畅便利的服务渠道,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尽快实现再就业。同时,是建设服务型机关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各科室(单位)要结合本部门业务和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和完善岗位服务标准,广泛进行思想发动,提高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确保各项承诺服务落实到位,促进就业再就业取得实效。
(二)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明确领导、责任、任务,加强对本部门工作的落实力度,市就业服务局将对推进工作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执行不利、落实不好、行动缓慢,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稿源: 乌海市就业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