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关于公布全省第一批“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

  各市州、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各创业培训机构:
  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劳社合字〔2007〕4号)和《关于组织推荐“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吉劳社际字〔2007〕25号)下发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就业服务部门十分重视创业培训机构的授权认定和管理工作。在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的筛选和推荐的基础上,省劳动保障厅组织了相关人员对申报机构情况进行了实地考核。按照SIYB授权培训机构的认定条件,最终审议确定了吉林市丰满区就业训练中心等19家机构为SIYB授权培训机构。现将机构名单予以公布(附后),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加强领导,积极发挥创业培训机构的作用。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和能力促创业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0号)和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劳社合字〔2007〕4号)的要求,加强对创业培训机构的组织领导和规划实施,指导已授权的机构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工作。在创业培训工作中,严格按照创业培训模式,遵守创业培训技术标准和规则,提高创业培训教学质量、规范创业培训行为,完善与小额担保贷款衔接机制,维护创业培训的品牌效应,不断改进和完善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措施,打造创业培训品牌,实现一户企业至少带动三人就业倍增效应,为本辖区培训促创业、创业带就业发挥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工作,打造创业培训品牌效应。已获得授权资格的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劳动保障部与国际劳工组织及省厅有关创业培训要求,积极开展创业培训管理和后续管理工作(适当时机将举行机构负责人授牌仪式),严格创业培训工作程序和模式;要继续完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严格执行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及申请补贴程序;要严格执行创业培训“六个统一”的原则,确保创业培训项目可持续发展。同时请各授权培训机构要在5月30日前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和省厅上报年度创业培训工作计划及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和做法。并将单位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姓名、职务、电话、传真电话、邮箱、邮编、单位详细地址等上报省厅国际合作处。
  三、加强分类指导。2007年省政府下达全省创业培训目标是4万人,打造1.5万名微小企业小老板,带动6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要完成上述任务目标,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扶持和帮助本辖区内准备申报创业培训资质的机构做好相关工作,省厅将在七月份末前进行第二批省级创业培训机构的授权认定工作,各市州还要推荐和筛选3-5个机构上报省厅,希望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继续重视创业培训管理及创业培训机构推荐和筛选工作,将本地区创业培训资质好、信誉高并有一年以上创业培训经历的培训单位推荐到省厅。申请程序和条件仍按省厅(吉劳社就字〔2005〕81号)和(吉劳社合字〔2007〕4号)文件执行,取得劳动保障部及省劳动保障厅授权认定的机构,可享受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培训补贴标准。
  四、对授权的创业培训机构要实行动态管理。凡是取得国家和省创业培训资质的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创业培训管理规定,全面加强管理,规范实施教学,自觉维护创业培训品牌,努力实现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带就业的工作成效。省厅将会同地方劳动保障部门对授权的培训机构实行年检和动态管理,根据其上报工作信息有关情况,对工作活跃、培训质量较高、创业成效显著的机构提供支持和服务,并给与表彰和奖励;对未开展培训工作或培训不规范、培训质量不高、创业成效不明显的机构,要限期整改并做出处罚、直至取消其授权培训资格。
    
  附件:吉林省第一批SIYB授权培训机构名单 (略)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稿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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