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召开自治区各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自治区各直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7年4月召开的全国(地方)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会议精神,经厅领导同意,我中心定于6月12日-13日召开自治区各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07年6月12至13日(6月11日在中心办公楼报到),会期一天半。
会议地点: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公楼(乌鲁木齐市天山路19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对面)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1、传达2007年全国(地方)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会议精神;总结2006年和2007年上半年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布置2007年下半年工作;
2、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汇报2006年全年和2007年上半年工作。
3、讨论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红黑榜制度;
4、与全区各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签订质量责任书。
三、参会人员
各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1人;自治区各直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负责人1人。
四、其他事宜
各地、州、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接此通知后,请按要求务必将工作汇报文字材料(字数在3000字以内,须同时通过工作网内部通提交电子版)及自治区鉴定中心主任工作会报名表(如下表)于6月6日前传真至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地力木拉提、杨芳
联系电话:0991-6127556
传 真:0991-6127561
E_mail : 6127560@xj169.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00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稿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