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事局关于转发黑人发[2005]61号文件的通
哈人发〔2005〕45号
哈尔滨市人事局关于转发
黑人发[2005]61号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中直在哈单位人事(干部)处(科):
现将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5年正常晋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发[2005]6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根据哈尔滨市人事局《关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人事编制工作环境的意见》(哈人发[2004]14号)文件规定,市直各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正常晋升工资由主管部门审批。市委管理干部的正常晋升工资使用工资软件报市人事局审批。
二、已实行工资统发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的工资从10月1日起列入统发。
二00五年八月十六日
主题词:人事 工资 晋升 通知
哈尔滨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5年8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