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劳社办字〔2005〕162号
各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加强对社会保障卡管理,确保我区社会保障卡安全、可靠、规范的使用,特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个人)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个人)卡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社会保障卡制作、发行和应用的管理,确保社会保障卡安全、可靠、规范的使用,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卡建设总体规划》、《社会保障卡发放流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个人)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社会保障(个人)卡(如无特殊说明,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是以集成电路(IC卡)为载体,记载城镇从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的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作为劳动者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收集、识别、共享和交换的一种工具,是持卡者与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一种交互接口。
第二条 社会保障卡是金保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应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安全、可靠和周到的服务,最终实现社会保障卡的全国通用和一卡多用。
第三条 全区社会保障卡的制作和发放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统一进行管理。
第四条 发卡地区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必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确保不同发卡地区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在全区范围内通用。
第五条 盟市级以上地区可发行社会保障卡,盟市以下地区不能独立发卡。社会保障卡芯片应选择8K以上的CPU卡。
二、社会保障卡管理
第六条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统一的社会保障卡相关技术规范;负责对全区社会保障卡的制作和发放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 社会保障卡供应商负责向发卡地区提供IC卡。供应商所提供的IC卡必须通过国家的相关检测,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经过自治区的认证。
第八条 社会保障卡集成商负责提供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与应用系统之间的接口;将社会保障卡供应商提供的COS操作系统进行集成;负责现场对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进行安装、调试及人员的培训;负责对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进行维护、升级和提供相关服务。
三、社会保障卡申请和审核
第十条 发卡地区须将下述申请资料一式三份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进行申请注册。
1、填写完整的《社会保障卡发行注册申请表》;
2、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卡发行筹备情况说明编制提纲》要求,编写《社会保障卡发行筹备说明》;
3、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社会保障卡的应用领域和卡内应用文件结构(包括本地扩充的应用领域和指标);
第十一条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对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一是发卡地区是否具备发行条件(业务流程规范程度、基础应用数据库准备情况、网络完善程度、用卡布局等);二是是否符合自治区的统一规范和安全要求;三是发行和管理等各环节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第十二条 发卡地区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审核备案后,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取得统一分配的社会保障卡发卡机构标识号,并向国家IC卡注册中心备案,方可进行发卡;未经批准的地区不得擅自发卡。
第十三条 发卡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招投标确定社会保障卡供应商。
四、社会保障卡密钥加载
第十四条 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的密钥管理体系,按照国家、自治区、盟市三级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发卡地区社会保障卡的申请在获得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批准后,向国家指定的密码产品销售厂商购买专用数据加密机(以下简称加密机),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分别加载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密钥。发卡地区应配置两台加密机,其中一台为备机。
第十六条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负责在发卡地区加密机主控密钥卡上加载自治区级密钥,分散生成当地应用密钥,并以母卡形式保存。
第十七条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与发卡地区共同签订《社会保障卡密钥交接备忘录》。
五、 社会保障PSAM卡申领
第十八条 社会保障PSAM卡,指社会保障卡系统中采用的用于卡与终端相互认证的安全访问模块。
第十九条 社会保障PSAM卡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设计、开发,委托专门机构进行生产和销售。密钥由国家-自治区-盟市三级逐级加载。
第二十条 发卡地区根据各自业务处理的实际需要,确定所需PSAM卡的数量和用途,填写一式两份《社会保障PSAM卡申领发放表》和《社会保障PSAM卡密钥加载清单》,上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
第二十一条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负责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申请、购置已加载国家级密钥的PSAM卡。
第二十二条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按照发卡地区《地方级密钥清单》加载自治区级密钥,并将加载密钥后的PSAM卡移交给发卡地区。
第二十三条 发卡地区需增发或弥补损坏的PSAM卡,应向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进行申请和订购。发卡地区对社会保障PSAM卡要严格管理,不得遗失。
六、社会保障卡制作和发放
第二十四条 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是劳动保障部门用于进行社会保障卡的管理和发放,并与劳动保障业务系统直接对接,通用、安全和可扩充的管理信息系统。卡管理应用系统软件由自治区负责统一开发,并在全区统一使用。
第二十五条 发卡地区要严格按照批准后的卡内应用文件结构写入数据,并负责校对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发卡地区或受委托的社会保障卡集成商按照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统一发放的制卡系统,把初始化数据提供给社会保障卡供应商。社会保障卡供应商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制作,主要包括卡片的正反面印刷和芯片的初始化。
第二十七条 发卡地区或受委托的社会保障卡集成商负责抽查检验社会保障卡的合格率,并对完成初始化的社会保障卡进行二次写卡。
第二十八条 发卡地区要将已发放的社会保障卡的详细资料上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备案。
第二十九条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根据社会保障卡使用情况,将定期对入围的社会保障卡供应商和社会保障卡集成商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全区通报。
七、附 则
第三十条 自治区辖区内应用的社会保障卡,适用于本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自治区辖区内所有发放社会保障卡的地区、社会保障卡供应商、社会保障卡集成商须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自二OO五年七月一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
社会保障卡发行注册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劳动保障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