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06年沈阳市部分职位(工种)劳动力市

关于发布2006年沈阳市部分职位(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沈劳社发[2006]16号)

  

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辖区内各企业: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力价格机制,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为用人单位及求职者提供薪资参考信息,更好地引导企业依据市场价格搞好企业内部分配,促进我市就业工作的健康发展,我们对部分职位的工资价位进行了抽样调查,并通过对数据的整理、分析、汇总形成了我市2006年部分职位(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06年共发布237个职位(工种)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本年度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是通过调查全市227户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经济类型的企业,采集16196名职工共计19万条信息后,经过筛选及加工整理、汇总形成的,此价位与国家统计局工资指标统计口径相同。

二、本次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反映的是2005年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以及职工工资发放正常企业的相关数据。此数据均为在岗职工全年的工资收入水平。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包括高价位、中价位、低价位和平均价位四个档次,具有不同的指导作用,其中平均价位指导意义更广泛一些。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选择高价位;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可选择中价位和平均价位;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可选择平均价位或低价位。

三、企业应把工资指导价位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根据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信息,合理确定并调整内部各职位(工种)的工资标准,理顺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的工资分配关系。结合我市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和人工成本水平及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合理商定企业工资水平或增长幅度,确保职工工资水平随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得到适度增长,保持和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四、企业在参考、使用2006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时,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反馈给市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和劳动者可登陆沈阳市就业网查询工资指导价位信息。

网址:

五、2006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实施时间:2006年6月至2007年5月。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

吴永红律师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