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

 
 
  甘劳社发[2006]131号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矿区劳动保障局,兰州铁路局社保处,甘肃省电力公司、长庆石油勘探局社保中心: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劳社部发[2006]23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促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略) 二00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

吴永红律师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