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市、州、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处)、就业服务局(就业促进中心):
为了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建设,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的通知》(甘政发[2003]77号)精神,现就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工作职责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劳动法》,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规和政策。 2、进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援助、用工登记、求职登记、信息发布、信息查询和咨询服务。 3、办理失业证和再就业优惠证的有关手续。 4、进行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发放。 5、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发展非正规组织就业。 6、开发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 7、提供培训信息,受理培训登记,疏通培训渠道。 8、调查和督促辖区内各类企业、个体劳动者按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9、开展社区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配合社会保险机构和金融机构支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负责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工作。 10、按时填报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布置的各类统计报表。 11、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二、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工作职责 1、掌握本社区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状况,建立失业人员跟踪服务制度和离退休人员状况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台帐和月报制度。 2、及时发布市、区用工信息,并为辖区内参保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提供个人账户,养老金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查询服务。 3、做好社区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就业培训登记、参保政策咨询等有关服务。 4、为社区特困就业群体提供就业援助。 5、协助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做好非正规组织就业的有关工作。 6、对特困和孤寡离退休人员做好慰问工作,开展帮困解难活动。 7、在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的指导下,组织本社区离退休人员开发学习、文化娱乐和社会公益性活动。 8、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咨询活动。 9、开发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 10、按时填报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布置的各类统计报表。 三、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工作制度、工作规程等由各市、州、地劳动保障局负责统一制定。                                       00三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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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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