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OO四年贵阳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个

关于二OO四年贵阳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账比例基数及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的通知
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 根据《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92号令)、《关于调整2004年医疗保险个账户划账比例和个人负担比例的意见》(筑医改通[2003]47号)及《关于贵阳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筑劳发[2003]31号)文规定,2004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账比例基数以2003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918.67元为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以920元为基数缴纳,从2004年7月1日开始执行。                                   二OO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基本医疗保险 退休人员 灵活就业  缴费基数通知 抄送: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 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局            2004年6月25日   个体参保人员2004年7月——2005年6月缴费标准   依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规定,按贵阳市2003年社会平均工资918.67元60%-300%范围计算,2004年7月-2005年6月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见下表,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按下列档次选择缴费。   备注:1、参保人委托银行代扣社会保险费,录入的是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各网点根据参保人员申报的缴纳养老保险费金额按上表对应的缴费基数录入。 2、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为上年社平工资918的5%即45.9元征收,银行网点不作业务处理,只参保人存足应缴的养老、医保金额即可。 3、每月20日前,上月以前无欠费的参保人员在工商银行各网点办理养老、医疗保险费的续保手续。 4、每月20日后,本月及其以前月份无欠费的参保人员在工商银行各网点办理养老、医疗保险费的续保手续,有欠费的请到社保办理补缴手续后再办理银行代扣手续。 5、参保人提供的个人编号不足“10”位时,在首位加“0”,并认真核对姓名是否相符。                                  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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