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保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关于生育保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
处理意见
筑医保通[2006]2号
在《贵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实施过程中,参保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反映了若干问题,经研究,现提出处理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问题 按规定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的,从2006年元月1日起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未按规定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的,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 关于产前检查待遇问题 参保人员在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期间终止妊娠(生育)的按以下规定,到缴费的医保分中心手工报销产前检查费:怀孕已满28周的,产前检查费实行定额包干,每例按500元标准(无业配偶按50%)支付,超过支付标准部分,由个人负担;怀孕未满28周的,产前检查费实行限额支付,每例最高支付限额500元(无业配偶按50%),低于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据实支付,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由个人负担。 参保人员在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期外终止妊娠(生育)的,其产前检查费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三、 关于门诊不使用《社会保障卡》问题 参保人员产前检查、门诊做流产手术和门诊做计划生育手术,一律不能使用《社会保障卡》,其门诊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再由单位经办人到缴费的医保分中心手工报销。 参保人员产前检查、门诊做流产手术和门诊做计划生育手术时,使用《社会保障卡》,记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并按《服务协议》追究定点医疗机构的违约责任。 四、 关于乡缜卫生院门诊医疗费用处理问题 参保人员(无业配偶)在乡缜卫生院发生的产前检查、门诊做流产手术和门诊做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 再由单位经办人到缴费的医保分中心手工报销。 五、 关于办理生育保险住院手续问题 参保人员因生育或计划生育住院,必须刷卡办理入院手续。企业参保人员住院时,医院应选择“生育保险”类别(是计划生育的,同时选择“计划生育”选项);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住院时,医院仍按原规定操作,在选择“机关事业单位”类别的同时点击“生育标志”。 六、 关于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住院费用交叉问题 参保人员以生育保险类别刷卡住院,住院期间由于非产科系统疾病需转科治疗的,应办理生育保险出院手续,再刷卡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入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参保人员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需转产科生育的,应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出院手续,再刷卡办理生育保险入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七、 关于参保前因生育住院参保后出院的费用问题 入院时未参加生育保险(或欠缴生育保险费)的,而住院期间参加生育保险(或补缴生育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前的医疗费用,按原渠道结算。从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之日起,再按生育类别刷卡重新办理入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八、 关于母婴同室费和保胎住院问题 母婴同室费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参保人员因生育保胎需住院治疗的,按生育类别刷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此页无正文)                   二00六年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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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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