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脑神经外科手术界定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脑神经外科手术界定范围
有关问题的通知
筑医保通[2006]5号   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保证重症患者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单独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界定重症脑外科手术范围的有关问题通知下:
  一、脑神经外科手术界定范围:幕上深部病变切除术、幕上浅部病变切除术、脑干肿瘤切除术、颅内巨大动静脉畸形栓塞后切除术、大静脉窦旁脑膜瘤切除﹢血管窦重建术、第四脑室肿瘤切除术、桥小脑角肿瘤切除术、海绵窦瘘直接手术、脊髓动静脉畸形切除术、脊髓内病变切除术、鞍区占位病变切除术、经口腔入路颅底斜坡肿瘤切除术、颅底肿瘤切除术、经颅内镜脑室肿瘤切除术、选择性杏仁核海马切除术、胼胝体切除术、多处软脑膜下横纤维切断术、癫痫病灶切除术、脑脊液漏修补术、经口齿状突切除术、颅内动脉畸形切除术、脑动脉瘤动静脉畸形切除术、经颅眶肿瘤切除术、垂体瘤切除术、小脑半球病变切除术、开颅颅内减压术、大脑半球切除术、颈总动脉大脑中动脉吻合术、颅内多发血肿清除术(注:特指硬膜下、脑内血肿清除术)、颅内  血肿清除术(注:特指硬膜下、脑内血肿清除术)、颅内硬膜外血肿引流术(注:单纯硬膜外血肿除外)。
    以上手术“项目名称”及“项目内涵”以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卫生厅、贵州省财政厅于二零零三年五月出版的《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为准。
  二、定点医疗机构对纳入重症脑神经外科手术住院医疗费实行单独结算要严格把关,实行申报备案制,符合上述界定范围的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定点医疗机构须填写《贵阳市定点医疗机构脑神经外科手术备案表》按月报送医保中心,经审核病历查实后, 按《贵阳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约定的办法结算。未进行申报备案或查实与支付范围不相符的, 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并追究违约责任。
     原脑神经外科手术定额包干的结算方式从2006年元月1日起终止。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医保中心联系。                                   二00六年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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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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