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豫劳社就业〔2007〕1号
   
关于做好2007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决定2007年继续在全省组织实施“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创业成果展示暨项目推介会”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再就业援助月活动。以“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真情相助”为主题,以“零就业家庭”人员、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和已经就业但没有享受到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为服务对象,通过开展一系列援助和帮扶活动,尽快消除“零就业家庭”,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落实好再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春风行动。以“进城务工,帮您解难”为主题,以准备外出务工、新进城务工和已经在城市中务工的农村劳动者为服务对象,通过组织专场招聘会、开展免费就业服务、组织劳务输出等,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通过推荐“放心职介服务机构”、发放“春风卡”等,引导进城务工人员到合法诚信职介机构求职;通过与有关部门建立农民工维权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由劳动保障、工会和工商联系统共同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通过举办民营企业专场招聘会等活动,搭建民营企业与劳动者间招聘与求职的交流平台,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的主导作用,促进城乡劳动者在民营企业实现就业。 (四)创业成果展示暨项目推介会活动。以“帮您创业,我们共同努力”为主题,以各类自主创业人员为服务对象,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创业服务,以组织创业成果展示暨项目推介活动为载体,通过展示创业成果,推介创业项目,为创业者搭建交流平台,营造创业环境,推动创业促就业深入开展。 (五)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以 “就业起步,我们共同努力”为主题,以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为服务对象,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单亲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毕业生,通过开发适宜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开展针对毕业生的就业服务、举办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等形式,促进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 二、活动安排 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时间为2007年元月10日至2月10日,春风行动活动时间为2007年第一季度,两项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见附件。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安排在2007年4月—5月期间的一周时间,创业成果展示暨项目推介会时间由各地自定,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时间安排在2007年9月的一周,这三项活动的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专项活动是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旗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将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八次党代会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承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为困难群体排忧解难的实际行动切实抓紧抓好。各地要成立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领导机构,明确各项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部门,建立检查考评制度,落实目标责任。 (二)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各地要统筹安排各项活动,提前做好工作部署,制定全年专项活动工作计划。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组织实施其他有特色的专项活动,采取丰富多彩的服务措施,创造性开展工作。对每一个专项活动,都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计划和工作方案,并加强对专项活动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充分利用公共就业服务窗口单位的功能,搞好前台服务。要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一人一人抓落实。在统筹安排各项活动的同时,要突出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当前及春节前后一段时期,重点是抓好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和春风行动。 (三)落实资金,确保实效。各地要提前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专项活动所涉及的工作经费,重点是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补贴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活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树立形象。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各项活动的宣传,重点宣传就业再就业政策、服务措施和服务承诺等,大力营造社会氛围,推动各项活动深入开展,并树立劳动保障部门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履行职责、促进就业的社会形象。 (五)做好活动情况报告工作。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明确每一项活动的联系人,并将联系人名单、联系方式于2007年1月8日前报省厅,并在各项活动结束后10日内,书面报告实施活动的基本情况、服务效果和典型工作经验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我省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和安阳市为专项活动重点联系城市,这四个市要于2007年1月10日前将本市2007年度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计划报部培训就业司和省厅就业处(“春风行动”情况报劳务输出服务处)。 四、联系方式 “再就业援助月活动”联系人:王晨阳  电话:(0371)65908536 65942239(传真)。 “春风行动”联系人:张海涛      电话:(0371)65508380 (传真)。   “创业成果展示暨项目推介会”活动联系人:韩喜明  电话:(0371)65941063(传真)。 “民营企业招聘周”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联系人:李新民  电话:(0371)65927391  65942239(传真)。   附件:1、2007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方案 2、2007年“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二○○七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劳动  就业  通知 校  对:王晨阳   2007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真情相助”。 二、重点援助对象 “零就业家庭”人员、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和已就业尚未享受到社会保险补贴的下岗失业人员。 三、工作目标 (一)消除一部分“零就业家庭”; (二)帮助一批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 (三)为每一位已就业的援助对象落实社会保险补贴。 四、活动时间 2007年1月10日至2月10日。 五、工作内容 (一)突出重点,制定援助计划。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组织工作人员,摸清本辖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状况和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情况,重点调查“零就业家庭”人员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档案、“零就业家庭”档案和困难人员就业档案。要根据个人不同情况,开展分类指导,确定援助对象范围和援助内容,列出援助对象清单和服务清单,针对性地制定“一人一方案”援助计划,并与其签订服务协议,作出落实就业岗位和落实相应补贴政策等服务承诺。 (二)开展就业服务,实施岗位援助。 1、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在“两节”期间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广泛联络用人单位,收集提供一批适宜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岗位。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因地制宜,开发一批社区就业岗位,还可根据“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特点,联系适宜的手工加工、家庭作业等就业门路。 2、积极开展上门服务。组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对援助对象进行逐家走访,开展上门服务。一是送政策到家。为援助对象讲解最新的就业再就业政策,要根据援助对象的不同特点,讲明讲透政策内容,说明享受政策的具体方法,使每一位援助对象了解适合于自身的政策内容和办理途径,政策宣传材料要免费发放到每一位援助对象手中。二是送岗位到家。要把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就业岗位、街道社区开发的社区就业岗位以及其他渠道收集的招聘信息整理成册,送到援助对象手中,同时积极开展职业指导,帮助援助对象选择适宜的岗位。三是送温暖到家。在解决就业问题的同时,要关心就业困难人员的生活状况,协调有关部门为其解决实际困难,把劳动保障部门对困难群体的关怀和帮助送到就业困难人员家中。 3、强化日常就业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开展针对就业困难对象的免费服务。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设立援助窗口,为就业困难人员开展针对性的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服务。公共就业训练机构要与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相衔接,根据援助对象的技能特点和培训需求,安排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开展技能援助。 4、举办“再就业援助招聘周”活动。援助月期间,各地要集中举办“再就业援助招聘周”活动,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举办再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张贴宣传横幅,发放政策宣传材料,为援助对象集中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进行岗位援助。 (三)落实社保补贴,实现稳定就业。要组织对已就业的援助对象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协调有关部门,加大资金支出力度,逐一落实每一位援助对象的各项补贴。对新帮扶就业的人员,要在就业时就落实好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对已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要组织其申报就业,参加社会保险,并帮助其落实社保补贴。 (四)开展广泛宣传,营造社会氛围。要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社会宣传,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召开招聘会开展集中宣传,通过街道社区平台开展日常宣传。要面向援助对象宣传,面向各用人单位特别是商贸型、服务型和加工型企业宣传,面向社会宣传。重点宣传最新的就业再就业政策、劳动和社会保障知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等,大力营造社会氛围,树立劳动保障部门服务形象。 (五)总结活动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对辖区内“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查找不足,总结经验,特别是总结特色做法,行之有效的要加以推广,并纳入日常工作,形成制度化做法。要结合活动开展,建立对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动态管理和长效帮扶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将其作为“两节”期间为困难群体办实事、送温暖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要进一步明确活动目标和工作内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要搞好动员发动,将每一位援助对象的帮扶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并建立帮扶责任制度和服务协议落实情况评估制度。要做好活动筹备,提前印制再就业政策宣传资料,发放到基层。 (二)各项帮扶活动要与全面落实再就业政策相结合,确保工作实效;要采取丰富多样的帮扶措施,营造活动声势和社会影响。元月下旬国务院再就业政策落实督导组将对我省落实再就业政策情况进行督导,届时将参加部分市的再就业援助月帮扶和招聘会活动。 (三)各地要指派专人搞好活动情况总结、统计和上报工作,于2007年2月15日前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情况总结和相关统计表报省厅就业处。   附:2007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    
  2007年“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进城求职,帮您解难”。 二、服务对象 准备外出务工、新进城务工和已经在城市中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三、活动时间 2007年第一季度,分两个阶段实施。 四、内容及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1月1日-2月17日):重点做好活动方案的制定,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推荐放心职业中介机构,印制《春风卡》,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一是制定活动方案。各省辖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对2007年度“春风行动”进行具体安排部署。请各省辖市于1月10日前将本地的活动方案报省厅劳务输出服务处。 二是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组织开展针对性职业培训,进一步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加大资金兑付力度,确保2007年度任务完成,提升农村劳动力技能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 三是推荐放心职介服务机构。各省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各类就业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推荐一批服务规范、群众满意、诚实守信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并授予2007年“放心职介服务机构”标牌。各省辖市推荐的放心职介服务机构名单于1月30日前报省厅劳务输出服务处备案。 四是印制《春风卡》。各地要统一印制各类宣传资料(简称“春风卡”)。“春风卡”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动保障部门授予的“放心职介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求职指南、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维权注意事项、举报电话等。要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放心民办中介服务机构、车站、广场等地免费向进城务工人员广泛散发。省厅将集中印制《农民工务工指南》,免费发放。 五是开展农民工工资集中清欠工作。各地要配合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开展,积极主动为农民工排忧解难,加大清欠工作力度,确保春节前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自己的劳动报酬,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 (二)第二阶段(2月25日-3月31日):重点做好农民工的各项就业服务工作。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开展免费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全面向进城务工人员开放,提供免费就业服务。落实职介补贴政策,引导各类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免费服务。就业服务机构要开设农民工服务窗口,设立咨询服务台,为农民工开展专门的就业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政策咨询服务。 二是集中开展政策宣传及信息服务活动。各地要设立宣传日,集中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发放“春风卡”等宣传材料。各类就业服务机构都要免费对初次进城务工人员开展以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为主要内容的引导性培训。各县(市、区)劳务输出机构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要组织就业服务小分队,送政策、送信息下乡进村,要充分发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及村信息员作用,让更多农民不出家门就能得到用工信息和就业服务。 三是积极开展劳务对接活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集中组织用工企业、中介机构、培训学校及农村富余劳动力举办不同规模、不同层次的招聘洽谈会,开展劳务对接。省厅拟于3月初组织一次由省内外用工企业及我省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培训学校参加的大型劳务对接洽谈会。 四是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活动。按照劳动保障部安排部署,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联合公安、工商、人事等有关部门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活动,对各类就业服务机构的中介行为进行检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 五是开展“跟踪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各有关部门驻外劳务机构的作用,建立长效的跟踪管理服务机制,配合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维护我省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健全保障机制,将“春风行动”各项活动落到实处。省厅将定期通报各地活动开展情况。 (二)做好资金保障。各地要提前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专项活动所需工作经费及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政策补贴资金,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协调沟通,集中宣传“春风行动”的内容和成效,树立劳动保障部门履行职责、促进就业的社会形象。宣传重点包括:发展劳务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的政策措施,强化输出服务的具体承诺,就业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典型事例等。对以职介为名的欺骗活动、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严厉打击。    (四)认真总结经验,及时通报情况。“春风行动”活动结束后,各省辖市要做好各项工作的总结,2007年4月10日前将实施活动的基本情况、服务效果和典型工作经验及有关统计数据报省厅劳务输出服务处。   附:2007年春风行动情况统计表                   附 2007年春风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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