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


冀劳社[2006]50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扩权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做好省政府印发的《河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冀政[2006]6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实施意见》精神。去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今年8月26日,省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通过了我省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国务院《决定》精神,结合实际,在强化政府责任、建立扩面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统筹层次、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经办能力建设等方面突出了河北特色。这对我省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必将对我省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的推动作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一定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对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贯彻《实施意见》的坚定性和自觉性,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推动我省养老保险工作取得新发展。
  二、抓紧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的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涉及面广、任务重、责任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养老保险工作的核心工程。各市要按照《实施意见》提出的任务和要求,逐条研究,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贯彻意见和工作计划,对组织领导、任务安排、量化指标、工作进度、配套措施、监督检查等作出具体安排。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收集研究并及时解决贯彻《实施意见》中的具体问题。各地贯彻《实施意见》的工作计划要于2006年10月底前报省厅;出台具体贯彻办法或实施细则的,报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于2006年12月底前报省厅备案。
  三、继续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首要任务,也是各级政府的首要职责。各地要严格执行全省养老保险基金征收调剂计划,切实按照省计划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需由地方筹资解决的基金缺口落实到位。省厅继续对易发生拖欠县(市、区)的基本养老金发放情况进行直接监控。各市要建立基本养老金发放的预警机制,在基本养老金发放预计出现缺口时,及时组织调度资金,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四、尽快建立协作机制,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是维护广大职工社会保障权益的需要,也是养老保险制度健康运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各地要积极主动与工商、税务等部门联系,尽快建立信息互通平台和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定期相互通报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和年检情况,新增纳税企业和纳税人情况,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情况的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费征收系统数据共享。切实摸清本地区未参保人员基本情况,详细制定扩面工作计划,推进扩面工作开展。要依法加强对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缴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依法参保缴费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岗位分散和流动性大的实际情况,改进管理服务方式,开设专门窗口,方便参保缴费。各地要按照省统一要求,结合贯彻《实施意见》,及时对养老保险经办工作流程和业务规程进行调整,做好经办业务的衔接工作。
  五、切实做好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是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对养老保险制度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地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办字[2006]77号等文件要求,从2006年1月1日起一律按照新计发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业务,做好新老计发办法衔接工作。今年已按老办法预批退休的,要按新办法重新计算,待遇对比后确定计发标准。尚未进行退休审批的,要一步到位执行新办法。
  六、进一步推进省级统筹。提高基金的统筹层次是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各市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本地区推进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的工作时间表,并作为当地贯彻《实施意见》的重点内容。今年年底前拟启动设区市基金统收统支、集中管理的市,应于11月底前由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批准后进行设区市基金统一管理试点。2007年大部分设区市都要实行基金的统收统支、集中管理,特殊困难地区最迟要在2008年实现基金的市一级统收统支、集中管理。从2006年起,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收调剂计划以及调待资金分配计划省直接核算到县(市、区),切实落实省、市、县三级政府养老保险责任分担机制。各市要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市级调剂金制度,积极创造条件实行市级基金统收统支和统一管理。
  七、加强经办能力建设。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编办、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年底前制定出台经办机构整合方案,并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的需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经办管理体制。各地要将建立养老保险的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作为加强经办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将确保发放、扩面征缴、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经办业务等有关经费,纳入正常财政预算支出范围。同时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尽快制定目标考核奖励办法,保证今年目标考核工作的正常运行。
  八、深入开展宣传解释工作。改革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政策性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必须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把工作做细做扎实。各地要按照省厅印发的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宣传提纲,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全面、及时、准确的原则,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宣传工作。要坚持正面宣传的原则,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社会保险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宣传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取得的成绩,宣传《实施意见》的意义和内容。要针对基层和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帮助职工群众全面准确地了解我省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各项政策,自觉地支持和参与改革,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省厅拟于10月下旬组织一次全省贯彻《实施意见》宣传周活动,各市要做好宣传准备工作。
  九、大力抓好业务培训工作。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涉及内容多,情况复杂,政策性、专业性和技术性都很强,必须切实加强培训工作。省将采取多种形式,分期分批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和省本级统筹企业劳资、社保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各市也要结合实际,加强对基层及企业有关人员的培训,尽快使全省各级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准确掌握新政策,熟悉新业务,提高贯彻《实施意见》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十、切实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是维护广大职工养老保险权益和实现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的重要保证。各地要与财政、地税、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部门和组织密切配合,制定和完善基金征缴、管理和支付环节的监督制度,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要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决策、协调和议事作用。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建设,调整充实专业人员,保证基金管理监督制度的顺利实施。积极推动稽核缴费诚信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缴费诚信制度评定标准,对缴费单位进行年度评审,缴费诚信单位在媒体公布。
  十一、努力维护社会稳定。这次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涉及政策调整和利益调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绝不能麻痹大意。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全力以赴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要继续将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作为首要任务,认真抓好,这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也是完善制度的根本目的。要总结先进经验,推广好的典型,及时研究《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おおお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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