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省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年审工作
鄂劳社办发〔2007〕5号
各境外就业中介机构: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06年度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年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对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并掌握和了解各中介机构业务开展情况,根据《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管理规定》,现将2006年度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填写好《湖北省境外就业中介年度审验报告书》、《在国外、港澳台就业人员基本情况表》和《在国外、港澳台就业人员区域与职业分布表》,以书面形式对全年的工作进行认真的评估和总结,分析在境外职介工作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年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湖北省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年度审验报告书》;
2、法人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4、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在年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认定为不合格:
1、凡在经营活动中被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举报投诉并被查证属实的;
2、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操作不规范;
3、经核查有乱收费行为,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4、提供虚假用工信息,坑、蒙、拐、骗劳动者;
5、其他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这次年审工作将与换证工作相结合,年审结果将作为是否可以按期换证的基本依据。
请各境外就业中介机构于2月10日前,将以上年审需报送的材料以及部里要求填报的两个表格,一并报送省劳动保障厅。
联系人:靖慧君
电 话:87811208
邮 箱:lbtsjc@163.com
附件:1、《湖北省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年度审验报告书》
2、《在国外、港澳台就业人员基本情况表》
3、《在国外、港澳台就业人员区域与职业分布表》
二00七年一月十六日
湖北省境外就业中介机构
年度审验报告书
( 年度)
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名称(盖章)
许 可 证 号 码
法 定 代 表 人
报 告 日 期 年 月 日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
一、基本情况
二、2006年经营活动情况
注:此表中的“合计”数应与劳动保障部表二中的“合计”栏相符。
三、年度境外职介工作情况
总结、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四、违规记录
五、年度审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