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省劳动仲裁工作要点

鄂劳社办发[2007]2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劳动仲裁工作实际,现将《2007年全省劳动仲裁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逐项抓好落实。 附件:2007年全省劳动仲裁工作要点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三日   2007年全省劳动仲裁工作要点     1、进一步推进机构实体化建设,确保新建劳动仲裁院5家以上。省厅下发《关于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若干问题的通知》,指导和规范仲裁机构实体化工作,试点城市年底前必须全部启动,其它经济发达地方也要积极推进,市州要抓好一个县市试点。 2、优质高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着重抓好办案规则和仲裁证据规定的落实,坚持依法、公正、及时原则,研究和探索“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方式和技巧,确保案件结案在95%以上。 3、开展典型案件庭审观摩和优秀仲裁文书评选活动。省厅和各市州在上半年举办一次典型案件庭审观摩活动,邀请仲裁委成员单位、法学界专家及部分企业领导参加,提高劳动仲裁的社会影响。下半年结合案件评查,评选全省优秀仲裁文书。 4、积极推进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在健全企业内部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各地要积极探索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特别是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和社区,要依托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保障服务站所,指导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就地化解劳动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5、继续抓好规范仲裁庭创建活动。按照省厅《关于创建规范仲裁庭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要继续抓好规范仲裁庭的创建,全年确保新增规范仲裁庭12家,使规范仲裁庭总数达80%。 6、加强和规范劳动合同鉴证工作。省厅研究制定《湖北省劳动合同鉴证办法》,严格规范劳动合同鉴证工作,依法审查劳动合同,力争劳动合同鉴证率达到80%以上。 7、加强劳动仲裁员、调解员队伍建设。编写出版劳动仲裁员资格培训教材,制定《湖北省劳动仲裁员管理办法》,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资格和业务培训。重点结合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组织举办劳动合同法与劳动争议处理研讨班。 8、加强学习研究、完善政策办法。认真学习政策规定,研究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类提出处理意见,为办案提供政策依据。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调和联系,搞好裁审衔接。 9、做好劳动争议调处立法调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列国家立法计划,正处在起草论证阶段,各地要积极参与立法调研和修改建议工作,为制定好这部法律贡献力量。 10、转变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发扬乐于奉献、艰苦奋斗的作风,营造行为规范、公开透明、方便高效的服务环境,树立劳动仲裁依法公正、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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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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