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目标考核
(赣劳社办[2007]14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本厅各处、室、单位:
现将《江西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民生工程所确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江西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目标考核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2007年度“民生工程”所确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目标任务,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开展,根据《江西省“民生工程”目标管理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高度关注民生,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解决农村劳动力技能素质不高、工业园区招工难等实际问题,确保“民生工程”所确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具体把握六项原则:一是坚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服务、为促进和稳定就业服务、为工业园区岗位对接服务的原则。二是坚持政府出资、机构组织、个人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三是坚持注重实效、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长效机制的原则。四是坚持质与量相统一的原则。防止出现为了完成任务指标而违规操作的情况发生。五是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凡能量化的指标实行定量考核,无法量化的指标则实行定性考核。六是坚持自查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60万人(即:“金蓝领工程”)。
(二)各设区市目标任务(见附件一)。
四、工作措施
(一)制订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或)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实施办法。抓好目标任务的落实,层层分解,纳入政绩考核内容,实行领导负责制;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开发江西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管理系统软件并在省内统一使用;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机构考核认定制度,在条件成熟的企业、学校建立一批典型的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
(二)制订全省农村劳动力培训、鉴定补贴办法。建立正常的农村劳动力培训、鉴定财政补贴机制,明确补贴方式和农村劳动力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对参加培训且有鉴定要求的农村劳动力,组织安排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力争使80%以上接受培训的农村劳动力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逐步形成政府、个人、用人单位共同负担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投入机制。
(三)制订工业园区技术岗位对接工程实施方案。建立工业园区用工需求动态管理制度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信息库管理制度,有关数据按月统计,逐级上报;在每个工业园区开设劳动保障服务窗口或搭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为实现农村劳动力培训与工业园区技术岗位对接服务。
(四)建立“企业、劳动者、培训机构”三位一体的培训模式。认定一批典型的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省本级认定20个实训基地,各设区市认定3-5个实训基地,各市县(区)认定2-3个实训基地或实训车间,对认定的实训基地,统一挂牌。采取“定单式”、“定向式”或“校企合作式培训方式”,将“富余劳动力”+“订单式培训”+“企业用工需求”有机结合起来,真正为工业园区、农村劳动力实现岗位对接,有效解决园区企业招工难问题。
(五)保障资金落实到位。中央和省里安排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转移培训,并与就业再就业资金一起捆绑下发给各地,各地要根据培训任务要求,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农村劳动力培训,确保培训任务的完成。按照劳动保障部资金跟着项目(工作)和通过资金落实检查工作的要求,充分利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大型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搞好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
五、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小组,由张勇厅长任组长,邬建群副巡视员任副组长,省农工办牵头,厅职业培训处、省就业局配合。
(二)工作职责。
省农工办: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和落实各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政策;统筹规划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金蓝领工程”;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鉴定补贴办法;制定和完善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实施办法;制订工业园区技术岗位对接工程实施方案;按培训种类、培训对象分劳动预备制培训、劳务输出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三类下达培训任务;开发江西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系统软件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对参与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培训机构实行资质认定;统筹建立一批典型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台帐,完善培训质量监督机制,在培训的前、中、后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职业培训处:负责“金蓝领工程”、“紧缺技能人才培养政府资助”、“首席技师”、“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业园区企业技工定向培养” 等专项计划的组织实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职业技能鉴定。
省就业局:负责制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政策措施方案,组织实施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制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与工业园区技术岗位对接工程实施方案;负责统筹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建立资金的使用监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工作制度。
1、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小组会议制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农工办提请组长或副组长确定。主要是总结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协调部门意见,整理并提出需要工作小组研究的事项。
2、定期通报制度。及时传达“民生工程”有关政策,按季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目标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交流各地工作经验。
3、督促检查制度。在每季度末的次月,对各设区市目标任务完成进度情况进行分析,及时进行督导和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对各设区市开展不定期的督促检查活动,对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的培训基地开展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必要时召开工作现场会,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专项目标顺利完成。
(四)考核办法。
1、考核方法。采取自查自评和组织考核相结合,年中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2、考核对象: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
(五)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
与省政府签订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标准分:100分)。此项内容的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二。
在年度检查中,如发现各地上报统计数据与实际检查情况不符的,每发现一次,在年度考核总分中扣减2分。
(六)考核程序
1、年中考核。各设区市每半年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送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小组。在此基础上,工作小组组织力量,半年对各设区市目标任务完成进度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年终考评。各设区市按照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在12月底前进行自评打分,并形成综合自评报告报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再根据季度调度、年中考核、日常检查、各市自查自评情况以及年终专项检查等情况,具体负责组织考评,评出优(95分以上)、良好(90-95分)、一般(60-90)、较差(60分以下)等级,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各设区市,由各设区市对考核结果进行确认并对考核公正性进行监督,然后将考核结果报省就业专项工作督查小组进行综合考评。
附件二
2007年度江西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目标考核评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