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驻赣部队干部随军家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驻赣部队干部随军家属
(赣劳社劳[2007]4号)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人事局、民政局、教育局、军分区政治部,省直、中央驻赣有关单位:
2006年6月20日,南京军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军区部队干部家属子女就业就学工作的意见》(南京军区[2006]3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驻赣部队干部家属子女就业就学工作的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江 西 省 人 事 厅
江 西 省 民 政 厅
江 西 省 教 育 厅
江西省军区政治部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