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事局:
为了更好地推动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发展,加速我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充分发挥留学人员创业园在吸引、凝聚海外学子回国创业、服务方面的优势,特制定本办法。
一、全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全市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和管理,要始终坚持以吸引和扶持留学人员创业,培育具有创新能力与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企业家为重点,大力促进高新技术的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
各区、市留学人员创业园的设立与建设,要注意统筹规划。态度要积极,定位要恰当,要注意结合各区市的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突出特点,有所侧重,逐步形成专业突出、内容互补、各具特色的留学人员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应充分利用已有的厂房等有利条件,挖掘现有资源潜力。同时,也要注意留学人员产业园区与创业园区的配套配置,使留学人员企业能相对集中,凸现群体优势。
认定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是鼓励先进、扶持重点,促使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超常规发展的措施之一,要力争使我市的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尽快形成规模优势,凸现鲜明特色。
二、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体制
人事部门是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管理指导部门。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负责全市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综合协调及业务指导工作。各区、市人事局负责本区、市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管理指导工作。
三、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应具备的条件
1.各区、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有一定的留学人员专项扶持资金和相关配套的优惠政策;
2.具有良好的创业环境。创业园应与各种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相呼应、整合优势,有条件的应与高新技术孵化器相配套;要具有一定规模的场地和相应的设施,服务功能比较完善;要有素质较高的管理服务队伍,健全的管理规章制度;
3.留学人员企业相对集中。入园创业的留学人员企业数量和注册资金总额达到一定规模(一般数量在五家以上、注册资金总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四、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报批程序
1.建立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由各区、市政府人事局向青岛市人事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报告;
(2)各区、市对留学人员创业所提供的优惠政策文件;
(3)留学人员企业证明材料。
2.由市人事局组织有关方面对申请的园区进行评审。
3.对经评审合格的,授予“青岛市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牌照。お
二○○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