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我局将对郑州市本级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资格确定。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医疗机构或部分科室;
2、行业或大型企业所属的医疗机构;
3、职业病防治、骨伤等专科医疗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取得《医疗机构收费许可证》。
三、申报材料
1、填写《郑州市工伤保险医疗机构资格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收费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概况及重点诊治科室情况材料。
四、申报时间
符合范围和条件、愿意承担郑州市本级工伤保险定点服务任务的医疗机构,于8月10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本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医疗机构进行资格确定,并将确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名单报我局。
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地址:郑州市棉纺东路55号社保大厦3号楼302房间,联系人:吕欣、杨抒艳,联系电话:67719628。
附件:郑州市工伤保险医疗机构资格申请表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