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和实施郑州市城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是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城市。为加快推进我市医疗保险事业发展,解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市政府要求2007年启动和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市政府成立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柳身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贺广勋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保明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 健 市财政局局长
    何建生 市人事局局长
    姚芸来 市人事局副局长、市编办主任
    李同山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市医保中心主任
    成 员:时学生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
    王作勤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占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葛 飞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同亮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万鹏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怡忠 金水区常务副区长
    李幸福 中原区常务副区长
    常新河 二七区常务副区长
    武建民 管城回族区常务副区长
    申仁玉 惠济区常务副区长
    朱巨亚 上街区常务副区长
    沈文波 郑州高新区党委委员、人事劳动和社会 障局局长
    李东明 郑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马锁文 郑东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由李同山兼任主任,尚民生、马杰任副主任。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由各区人事劳动保障、财政、公安、教育、民政、卫生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证。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抽调业务骨干,集中人力物力,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上对政府负责,下为居民服务,切实把这项民心工程做到位、做扎实。
    三、做好启动和实施工作各区要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3月底以前做好入户调查人员的培训和申报登记的前期准备工作,从4月份起对辖区居民开展入户调查和登记申报工作。各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入户调查、表格发放和填写、申报登记、照片收集、材料初审、信息录入、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要明确专人负责,每个社区抽调2名以上工作人员专职从事此项工作,入户调查和申报登记工作6月底结束。各县(市)也要高度重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工作,抓紧调研测算,8月底前出台政策,年底前启动实施。
    四、财政补助资金足额列入预算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市政府规定的补助标准,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及早足额列入2007年两级财政预算,确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
    五、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市政府将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和落实情况。市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发动、综合协调、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加快网络建设和管理软件开发,抽调专人,对各区入户调查和申报登记进行督导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市人事、编办部门要做好人员编制和调配工作;市公安、教育、民政、卫生等部门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月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进一步加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宣传力度各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区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工作,争取居民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的良好氛围,确保市委、市政府这一惠及全体市民的重大决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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