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 州 市 人 事 局关于转发省

苏 州 市 人 事 局

关于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各级机关工作

人员级别工资增资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苏人薪[1997]5号

 

各市、区人事局,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新区劳动人事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人事处(科):

    现将江苏省人事厅苏人薪[1997]9号《关于各级机关工作人员级别工资增资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级别工资变动汇总审批表

 

 

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江 苏 省 人 事 厅

关于各级机关工作人员级别工资

增资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苏人薪[1997]9号

 

各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3]79号、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3]85号和省政府苏政发[1994]3号文件规定精神,现对我省各级机关工作人员级别工资增资办法的有关问题作如下

规定:

    一、各级机关工作人员自1993年以来,凡年度考核结果连续五年为称职或连续三年为优秀等次的,可从次年的1月1日起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级别并相应增加一级级别工资。已达到本职务对应最高级别的,级别不变,可按与上一级别的档差增加级别工资。

    二、1993年10月1日以后由事业单位调入机关工作的人员,其在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与其调入机关后的同级职务年度考核结果合并计算。1993年10月1日以后由企业调入机关工作的人员,如其在1993年10月1日至其调入机关后未受到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的,其在原企业工作的时间,可视同年度考核称职,企事业单位调入机关工作并同时变动或重新确定职务的人员,按机关同类人员确定级别后,其级别工资的考核年限均从调入机关的当年起计算。

    三、自1993年10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各级机关工作人员中凡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并达到现任职务所对应的上一级别工作年限的(对应标准仍按国办发[1993]85号文所附“级别确定表”执行,下同),可从1997年1月1日起增加级别工资;1997年1月1日以后,凡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并达到现任职务所对应的上一级别工作年限的,或职务变动后达到新任职务所对应的上一级别工作年限的,分别从达到年限当年的1月1日起或变动职务的下月起,增加级别工资。

    四、各级机关工作人员中,如按本文同时达到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的晋升级别工资的条件的,则按本文第一条规定晋升一级级别工资。

    五、工作人员级别变动后,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仍按原有规定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六、因病假超过考核规定期限未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和因行政纪律处分只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的人员,处分期满解除后,其级别工资正常晋升的考核年限按“去中间,接两头”的办法计算。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机关工作人员,其级别工资正常晋升的考核年限亦按上述办法计算。如其已达到所任职务对应的上一级别的工作年限,其晋升级别的时间按本文第三条规定向后推迟一年执行。

    七、工作人员按本文规定增加的级别工资,仍按原正常工资审批手续办理,并必须同时出具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备案的《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及考核人员名册。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九日

 

 

 

关于执行苏人薪[97]9号文件

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1.1993年10月1日以后由企业调入机关工作的人员,如其在1993年10月1日至调入机关前未受到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的,其在原企业工作的时间,可视同年度考核称职,在按机关同类人员确定级别后,增加级别工资的办法按苏人薪[97]9号文第三条规定执行。

    2.94至96年度考核结果连续三年为优秀等次,其间又未晋升过级别工资的人员可从97年1月1日起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级别并相应增加一级级别工资。如其在三年(连续考核优秀)内,因职务变动或达到现任职务所对应的上一级别工作年限,级别已变动的,则考核结果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3.如按规定晋升级别后达到本人现任职务所对应的最高级别的,除职务变动晋升级别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下一正常晋升级别工资的考核年限为晋升到该级别的当年起至年度考核结果连续五年为称职或连续三年为优秀等次的次年1月1日按与上一级别的档差增加级别工资,但级别不变(如原为正科九级,164元,晋升后为九(1)193元)。

    4.原参照机关在职人员按职级工资标准计发离休费的离休干部,如其离休后提高职级待遇的,其离休费中级别工资部分可参照苏人薪[1997]9号文第三条规定执行。93年10月1日至96年12月31日已退休的退休人员中,如符合苏人薪[1997]9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可从97年1月1日起相应增加退休费。

    5.离退休人员如其离退休前已连续五年考核称职或连续三年考核优秀,可按苏人薪[1997]9号文件的规定,从次年的1月1日起增加一级级别工资并计入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6.苏人薪[1997]9号文件第三条规定中的“工作年限”含大专以上未计算工作年限的学习时间。

    7.按苏办发[96]24号文件规定,属机关分流实行提前退休的人员,如符合苏人薪[97]9号文规定的条件也可按机关同类人员一样处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级别工资变动汇总审批表(按苏人薪[1997]9号文规定)

单位:(章)编号:

 

     

生年月  工作年限  93年套改

级别工资  现级别

 

职务  级别  级别  金额  变动理由 

按文规定

晋升级别级别  金额  晋升理由  增资额

(月)  备 注

 

 

 

 

 

 

注:1.97年1月1日前已离退休人员请在备注栏说明。

2.变动理由栏,注明职务晋升(降职),到年限等。          审批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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