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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分级
区、县级市退管办: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检查评估办法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5〕6号),和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示范点标准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26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退管办反映。
附件: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分级管理办法(试 行) 二○○六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一、目的意义 为使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更具科学性,结合街道、社区的实际情况,通过对我市街道社区退管工作实施分级管理,从管理上、制度上加强退管服务工作建设,努力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能力,实现退管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保持退管服务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争当全省退管服务工作排头兵。 二、评定范围 广州市从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各区(县级市)、街道(镇)、社区退管服务机构。 三、等级划分 根据《广州市退管服务工作分级管理评审标准》)(见附件1),对各退管机构依次评定为4A级、3A级、2A级,其中4A级为市级达标点,3A级为区(县)级达标点,2A级为基本达标点。 四、申报及评定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等级实行逐级申报审批,原则上不得跨级申报。 4A级由市退管办负责考核评审,报市退管委批准;3A 级、2A级由各区、县级市退管办负责考评确认,区退管委批准后报市退管办备案。各退管机构对照考核标准,自检自评,认为已达到定级评审条件的,填写《广州市退管服务工作等级申报表》(见附件2),请上级退管机构评审确认。被确认等级的退管服务机构,由市退管委统一授牌。 五、有关要求 各级退管机构要加强对分级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加强街道社区基层退管工作的指导,加大投入,完善社会化管理服务机制,对初评确定等级的退管服务机构,要求在第二年,最迟在第三年能上一个等级。 附件:1.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分级管理评审标准 2.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级申报表 附件1 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分级管理评审标准 4A级 一、工作要求 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到95%以上,社区管理率达90%以上,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在500人以上,获得3A级资格半年以上,全面履行中办发(2003)16号文件规定的各项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职能以及上级明确要求的工作职责。 二、办公条件 1.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服务场所,有专门的服务窗口、档案室,有用于退休人员的活动场所,其中室内活动场地在500平方米以上(含资源共享的活动场所),且有学习、娱乐、健身、保健等功能。 2. 办公场所位置标识明显,交通便利,出入方便。 3. 办公室和服务厅标识美观醒目,办公设施摆放整齐,宣传资料齐全,内容丰富、准确,位置醒目。 4. 配有用于查询养老保险、退管政策等有关内容的触摸屏等计算机设施。 5. 社会化管理服务档案室,标识美观醒目,档案摆放整齐,资料完整,分类管理。 三、人员配备 1. 按每1000人退休人员配一名工作人员,街道有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有专(兼)职人员,和聘请有协管员(200:1)。 2. 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定职、定责,挂牌上岗。 3. 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明确,并在办公场所公示。 4. 专职工作人员经培训后100%持证上岗,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有关的劳动保障政策和退管政策,能独立解答退休人员的问题。 四、工作制度 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健全,职责明确,操作规范,办事指南、工作制度、工作职责等上墙公示,编印有退管政策宣传手册或宣传单张,方便退休人员查询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和退管服务政策。 五、工作经费 1. 按《广州市退休人员活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退管工作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和退休人员活动经费足额到位。 2. 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符合规定,帐目清楚,管理规范。 六、基础信息建设 1. 能够按规定及时接收企业退休人员,建立了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档案和数据库,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入库率达到100%,全部实现计算机管理。 2. 新纳入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及时、准确。 3. 全面掌握辖区内退休人员生存和流动状况。 4. 退休人员有关信息能够及时更新和补充,实现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动态管理。 5. 能够提供各种社会保险查询服务。 七、基础台账资料 建立了各类退休人员的专项台账(包括退休人员名册、“九类”特殊人员名册、特困救助、慰问活动情况记录等),按时上报统计数据,数据真实准确、无错漏,台账资料已编制案卷目录,记录完整。 八、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1. 按规定程序进行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认证比例达到100%。 2. 对因重病、高龄、残疾等特殊原因行动不便者,工作人员提供上门服务等方便措施。 3. 开展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 九、发放联系卡 1. 向本地居住退休人员发放管理服务手册、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明确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管理服务内容,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发放率达到100%。 2. 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退休人员都能了解掌握联系卡的作用和内容,能及时便捷地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各种力所能及的管理服务。 十、互助服务组织 1. 在退休人员中广泛建立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根据退休人员居住情况,按50-60个退休人员建立一个互助组,有互助片长、组长,纳入自管组织退休人员比例达到95%以上。 2. 每个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能够全面掌握本小组退休人员家庭状况、身体状况、兴趣爱好等,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助困等活动,没有死亡冒领养老金现象发生。 3. 组织名称、工作内容、人员组成、工作计划明确,建立系统的资料档案,自我管理服务网络在办公场所公示。 4. 有完整的工作开展情况记录。 十一、为特殊人员服务 1. 掌握了解辖区内每位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对孤寡、独居、精神病、高龄、特困、重病、伤残、劳模、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等九类特殊人员作为重点关心对象,全面掌握九类人员情况,进行分类登记,帮困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记载明确。 2. 实行探访工作责任制,经常性地开展探望慰问。辖内街道社区采取“包户到人”的办法,制定社区街坊邻里互助关爱措施,对孤寡、独居人员实施每周探访见面二次,专人负责,专人跟踪;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为孤寡、高龄等生活特殊困难人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引导社会力量为他们提供生活照料和服务。 3. 帮助死亡退休人员家属申领丧葬补助金和遗属补贴。 十二、医疗保健服务 1. 辖区内设有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具备对退休人员常见病及时救治的能力,提供上门出诊服务,特别是因病长年卧床需要帮助的退休人员,能够为退休人员提供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 2. 建立退休人员健康档案比例达100%,生存健康状况及时掌握。 3. 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组织各种义务讲座,对军转干部退休人员、劳模、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孤寡等人员有计划地组织体检。 十三、文体活动 1. 配有退休人员室内外活动场地、设施完善,能够满足退休人员日常活动的需要,并有组织较大规模活动的能力。室内活动场地标示美观醒目,设施齐全。 2. 广泛建立各种活动小组,活动计划详尽和活动日志记录及时、详细。 3. 经常组织退休人员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每年春节、中秋等重大节日,召开茶话会、座谈会等慰问退休人员,开办退休人员学校,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兴趣班。每月组织单项活动、每季组织综合类活动,参与人次占辖区退休人员的90%以上。 十四、党建工作 1. 协助街道社区党组织接收退休人员党员组织关系,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率达到100%。 2. 根据转入的退休人员中党员的数量成立相应组织,组织机构健全,组织活动正常,活动记录齐全。 3. 加强退休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认真做好退休人员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接待、耐心倾听退休人员反映问题,及时妥善处理问题,鼓励退休人员积极参与平安和谐社区建设。 十五、创新工作 在完成上级要求的各项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同时,创新工作内容或工作方式,有力推进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受到了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好评。 十六、退休人员满意度 1. 严格按照规定的办事条件、程序、时限等为退休人员提供服务,按照规范的服务用语和礼仪接待来访的退休人员,接听咨询电话。对于退休人员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 2. 工作人员在退管服务中具备“热心、爱心、耐心”和“亲情、真情”,接受退休人员和群众监督,一年内不发生被退休人员及家属有效投诉现象。 3. 服务态度好,工作效率高,退休人员来信来电表扬或赠送锦旗,退休人员满意率在95%以上。 3A级 一、工作要求 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到90%以上,社区管理率达70%以上,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在400人以上,获得2A级资格半年以上,全面履行中办发(2003)16号文件规定的各项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职能以及上级明确要求的工作职责。 二、办公条件 1.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服务场所,有专门的服务窗口、档案室,有用于退休人员的活动场所,其中室内活动场地在300平方米以上(含资源共享的活动场所),且有学习、娱乐、健身、保健等功能。 2. 办公室和服务厅标识美观醒目,办公设施摆放整齐,宣传资料齐全,内容丰富、准确,位置醒目。 3. 配有用于查询养老保险、退管政策等有关内容的触摸屏等设施。 4. 社会化管理服务档案室,标识美观醒目,档案摆放整齐,资料完整,分类管理。 三、人员配备 1. 按每1000人退休人员配一名工作人员,街道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有专(兼)职人员,和聘请有协管员(200:1)。 2. 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定职、定责,挂牌上岗。 3. 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明确,并在办公场所公示。 4. 专职工作人员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有关的劳动保障政策和退管政策,能独立解答退休人员的问题。 四、工作制度 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健全,职责明确,操作规范,办事指南、工作制度、工作职责等上墙公示,编印有退管政策宣传手册或宣传单张,方便退休人员查询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和退管服务政策。 五、工作经费 1. 按《广州市退休人员活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退管工作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和退休人员活动经费足额到位。 2. 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符合规定,帐目清楚,管理规范。 六、基础信息建设 1. 能够按规定及时接收企业退休人员,建立了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档案和数据库,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入库率达到100%,全部实现计算机管理。 2. 全面掌握辖区内退休人员生存和流动状况。 3. 退休人员有关信息能够及时更新和补充,实现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动态管理。 七、基础台账资料 建立了各类退休人员的专项台账(包括退休人员名册、“九类”特殊人员名册、特困救助、慰问活动情况记录等),按时上报统计数据,数据真实准确、无错漏,台账资料已编制案卷目录,记录完整。 八、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1. 按规定程序进行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认证比例达到100%。 2. 对因重病、高龄、残疾等特殊原因行动不便者,工作人员提供上门服务等方便措施。 3. 开展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 九、发放联系卡 1. 向本地居住退休人员发放管理服务手册、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明确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管理服务内容,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发放率达到95%以上。 2. 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退休人员都能了解掌握联系卡的作用和内容,能及时便捷地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各种力所能及的管理服务。 十、互助服务组织 1. 在退休人员中广泛建立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根据退休人员居住情况,按50-60个退休人员建立一个互助组,有互助片长、组长,纳入自管组织退休人员比例达到90%以上。 2. 每个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能够全面掌握本小组退休人员家庭状况、身体状况、兴趣爱好等,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助困等活动,没有死亡冒领养老金现象发生。 十一、为特殊人员服务 1. 掌握了解辖区内每位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对孤寡、独居、精神病、高龄、特困、重病、伤残、劳模、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等九类特殊人员作为重点关心对象,全面掌握九类人员情况,进行分类登记,帮困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记载明确。 2. 实行探访工作责任制,经常性地开展探望慰问。辖内街道社区采取“包户到人”的办法,制定社区街坊邻里互助关爱措施,对孤寡、独居人员实施每周探访见面二次,专人负责,专人跟踪。 3. 帮助死亡退休人员家属申领丧葬补助金和遗属补贴。 十二、医疗保健服务 1. 辖区内设有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具备对退休人员常见病及时救治的能力,提供上门出诊服务,特别是因病长年卧床需要帮助的退休人员,能够为退休人员提供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 2. 建立退休人员健康档案比例达95%以上,生存健康状况及时掌握。 3. 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组织各种义务讲座,对军转干部退休人员、劳模、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孤寡等人员有计划地组织体检。 十三、文体活动 1. 配有退休人员活动场地、设施完善。 2. 广泛建立各种活动小组,经常组织退休人员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每年春节、中秋等重大节日,召开茶话会、座谈会等慰问退休人员,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兴趣班。每月组织单项活动、每季组织综合类活动,参与人次占辖区退休人员的80%以上。 十四、党建工作 1. 协助街道社区党组织接收退休人员党员组织关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率达到95%以上。 2. 根据转入的退休人员中党员的数量成立相应组织,组织机构健全,组织活动正常,活动记录齐全。 十五、退休人员满意度 1. 严格按照规定的办事条件、程序、时限等为退休人员提供服务,按照规范的服务用语和礼仪接待来访的退休人员,接听咨询电话。对于退休人员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 2. 工作人员在退管服务中具备“热心、爱心、耐心”和“亲情、真情”,接受退休人员和群众监督,一年内不发生被退休人员及家属有效投诉现象。 3. 服务态度好,工作效率高,退休人员来信来电表扬或赠送锦旗,退休人员对社会化管理满意度90%以上。 2A级 一、工作要求 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到90%以上,社区管理率达60%以上,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在300人以上,全面履行中办发(2003)16号文件规定的各项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职能以及上级明确要求的工作职责。 二、办公条件 1.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服务场所,有专门的服务窗口、档案室,有用于退休人员的活动场所,其中室内活动场地在200平方米以上(含资源共享的活动场所)。 2. 办公室和服务厅标识美观醒目,办公设施摆放整齐,宣传资料齐全,内容丰富、准确,位置醒目。 3. 社会化管理服务档案室,标识美观醒目,档案摆放整齐,资料完整,分类管理。 三、人员配备 1. 按每1000人退休人员配一名工作人员,街道有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有兼职人员,和聘请有协管员(200:1)。 2. 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定职、定责,挂牌上岗。 3. 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明确,并在办公场所公示。 4. 专职工作人员经培训后持证上岗,能独立解答退休人员的问题。 四、工作制度 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健全,职责明确,操作规范,办事指南、工作制度、工作职责等上墙公示。 五、工作经费 1. 按《广州市退休人员活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退管工作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和退休人员活动经费足额到位。 2. 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符合规定,帐目清楚,管理规范。 六、基础信息建设 1. 能够按规定及时接收企业退休人员,建立了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档案和数据库,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入库率达到98%以上。 2. 全面掌握辖区内退休人员生存和流动状况,实现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动态管理。 七、基础台账资料 建立了各类退休人员的专项台账(包括退休人员名册、“九类”特殊人员名册、特困救助、慰问活动情况记录等),按时上报统计数据,数据真实准确、无错漏,台账资料已编制案卷目录,记录完整。 八、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1. 按规定程序进行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认证比例达到100%。 2. 对因重病、高龄、残疾等特殊原因行动不便者,工作人员提供上门服务等方便措施。 3. 开展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 九、发放联系卡 1. 向本地居住退休人员发放管理服务手册、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明确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管理服务内容,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发放率达到90%以上。 2. 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退休人员都能了解掌握联系卡的作用和内容,能及时便捷地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各种力所能及的管理服务。 十、互助服务组织 1. 在退休人员中广泛建立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根据退休人员居住情况,按50-60个退休人员建立一个互助组,有互助片长、组长,纳入自管组织退休人员比例达到85%以上。 2. 每个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能够全面掌握本小组退休人员家庭状况、身体状况、兴趣爱好等,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助困等活动,没有死亡冒领养老金现象发生。 十一、为特殊人员服务 1. 掌握了解辖区内每位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对孤寡、独居、精神病、高龄、特困、重病、伤残、劳模、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等九类特殊人员作为重点关心对象,全面掌握九类人员情况,进行分类登记,帮困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记载明确。 2. 实行探访工作责任制,经常性地开展探望慰问。辖内街道社区采取“包户到人”的办法,制定社区街坊邻里互助关爱措施,对孤寡、独居人员实施每周探访见面二次,专人负责,专人跟踪。 3. 帮助死亡退休人员家属申领丧葬补助金和遗属补贴。 十二、医疗保健服务 1. 建立退休人员健康档案比例达90%以上,生存健康状况及时掌握。 2、. 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组织各种义务讲座。 十三、文体活动 1. 配有退休人员活动场地、设施完善。 2. 广泛建立各种活动小组,经常组织退休人员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每年春节、中秋等重大节日,召开茶话会、座谈会等慰问退休人员,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兴趣班,参与人次占辖区退休人员的70%以上。 十四、党建工作 1. 协助街道社区党组织接收退休人员党员组织关系,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率达到90%以上。 2. 根据转入的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数量成立相应组织,组织机构健全,组织活动正常,活动记录齐全。 十五、退休人员满意度 1. 严格按照规定的办事条件、程序、时限等为退休人员提供服务,按照规范的服务用语和礼仪接待来访的退休人员,接听咨询电话。对于退休人员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 2. 工作人员在退管服务中具备“热心、爱心、耐心”和“亲情、真情”,接受退休人员和群众监督,一年内被退休人员及家属有效投诉不超过1次以上。 3. 服务态度好,工作效率高,退休人员来信来电表扬或赠送锦旗,退休人员对社会化管理满意度85%以上。 附件2 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级申报表
区、
街(镇): 注:本表由申报等级的街(镇)、社区退管工作机构、企业退管分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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