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南京市2004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市各主管局(产业集团),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部、省属驻宁企业,各有关单位:
    《南京市2004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已经市政府审核同意,现予以发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南京市2004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
2003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和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人民生活得到了进一步改善。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富民进程的目标任务,保证企业在生产发展和效益提高的基础上正常适度增长职工工资,通过对2004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预测分析,现对我市2004年度企业工资水平增长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资增长基准线
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区间为本企业上年度工资水平的8%-12%。
二、工资增长预警线
经济效益较好、有承受能力的企业工资增长预警线区间为本企业上年度工资水平的18%-20%。
三、工资增长下线
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工资增长下线区间为本企业上年度工资水平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