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为严格重庆市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鉴定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总    则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试行办法,是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后,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作出判定结论的准则和标准的试行办法。
    本办法的制定综合参考了国家《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煟牵拢T16180-1996牎⒗投和社会保障部《职工非因工伤残或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煵莞澹牶汀吨厍焓腥嗣裾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通知》熡甯发〔2000〕43号牎
    一、鉴定标准适用范围
    适用于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对其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损失程度的鉴定。
    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分级标准
    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分3个档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熞唬犕耆丧失劳动能力,是指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致使伤病的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
    煻牬蟛糠稚ナЮ投能力,是指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大部分缺失、明显损害或畸形,致使受损组织器官功能中等度以上障碍。
    熑牪糠稚ナЮ投能力,是指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部分缺失、损害或畸形,致使受损组织器官功能轻度障碍。
    熕模犐瞬≈肮ね时符合不同类别疾病两项以上熀两项牬蟛糠稚ナЮ投能力条件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研究,可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原则
    熞唬犂投能力丧失程度主要以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程度作为判定依据。
    煻牰怨δ苷习的判定,以医疗期满或医疗期内医疗终结时所作的医疗检查结果为依据。
    四、本办法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通知》熡甯发〔2000〕43号犠员景旆ㄊ┬兄日起停止执行。
    五、本办法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解释

神  经  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熞唬犞参镒刺或去皮层状态。
    煻犝嫘曰蚣傩匝铀杪楸浴
    熑牰肢以上瘫熀二肢牐肌力3级以下熀3级牎
    熕模犞卸龋熀中度犚陨戏侵体瘫的运动障碍。
    熚澹犙现丶∪饧膊。熑身型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牎
    熈牭ブ瘫,肌力2级以下熀2级牎
    熎撸犕耆性混合性失语。
    煱耍犞囟戎悄苷习,IQ测试≤39。
    熅牛犞囟锐拆铩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熞唬牰肢以上瘫熀二肢牐肌力4级。
    煻牭ブ瘫,肌力3级。
    熑犕耆性运动性或感觉性失语。
    熕模犞卸戎悄苷习,IQ测试40-54。
    熚澹犞卸锐拆铩
    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熞唬犌岫确侵体瘫的运动障碍。
    煻牸∪饧膊∮跋旃ぷ鳌
    熑牪煌耆性失语。
    熕模犌岫戎悄苷习,IQ测试55-69;或边缘智能,IQ测试70-84。
    熚澹牭ブ瘫肌力3级以上熀四级牎
    熈犌岫锐拆铩
    说明:
    1.引起肢体瘫痪的各种神经系统疾病,原则上须经半年以上熀半年犗低持瘟啤
    2.植物状态是昏迷后遗留的一种特殊意识障碍,表现为:
    煟保犎现活动丧失;
    煟玻牪换崴祷埃也不理解他人语言:
    煟常牪荒芩嬉庠硕,但对刺激可有屈曲逃避反应;
    煟矗牼跣咽闭鲅郏眼球无目的地游动;
    煟担犞鞫饮食能力丧失,但可有吞咽或咀嚼动作;
    煟叮牬笮”闶Ы;
    煟罚犇缘缤伎沙势教够蛴胁煌节律及波幅的脑电活动。
    3.去皮层状态是双侧大脑广泛损害造成的一种特殊意识障碍,表观为:
    煟保犝鲅刍杳裕保持觉醒与睡眠的周期节律,觉醒时睁眼凝视或双目无目的地游动,其实对自身及周围环境一无所知;
    煟玻犎狈τ心康脑硕,但可有咀嚼、吞咽动作和对刺激的逃避动作,常可引出双侧病理反射;
    煟常犎テげ闱恐保即前臂屈曲、上臂内收,下肢伸直、四肢腱反射亢进;
    煟矗犞参锷窬障碍,可因身体内外不同原因的刺激而诱发瞳孔散大、大汗和呼吸、脉搏的改变。
    4.失语是一种病灶性皮层功能障碍,是在没有精神障碍、感觉缺失和肌肉瘫痪的条件下,患者失去用言语或文字去理解和思维表达能力,前者为感觉性失语,后者为运动性失语,二者兼而有之则为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包括肌张力障碍、共济失调、不自主运动或震颤等,根据其对生活自理的影响程度划分为轻、中、重三度:
    煟保犞囟仍硕障碍:不能自行进食、大小便、洗漱和穿衣,需由他人护理;
    煟玻犞卸仍硕障碍:上述动作困难,但在他人帮助下可以完成。
    煟常犌岫仍硕障碍:完成上述动作虽有一定困难,但基本可以自理。
    6.神经系统疾患引起的视力障碍、精神障碍分别按眼科、精神科标准鉴定。    
    7.癫痫的诊断分级:
    煟保犌岫龋盒柘低撤药治疗方能控制的各种类型癫痫发作者;
    煟玻犞卸龋焊髦掷嘈偷鸟拆锓⒆鳎经系统服药治疗两年后,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单纯或复杂部分发作,伴自动症或精神症状熛嗟庇诖蠓⒆鳌⒕神运动性发作犉骄每月1次或1次以下,失神发作和其他类型发作平均每周1次以下;
    煟常犞囟龋焊髦掷嘈偷鸟拆锓⒆鳎经系统服药治疗两年后,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单纯或复杂部分发作,伴有自动症或精神症状熛嗟庇诖蠓⒆鳌⑸窬运动性发作犉骄每月1次以上,失神发作和其他类型发作平均每周1次以上者。
    8.中度智能减退能掌握日常生活用语,但词汇贫乏;对周围环境辨别能力差,只能以简单的方式与人交往。IQ测定只供参考,不作为判定的绝对依据。

精  神  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熞唬犅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统治疗2年仍有下述症状之一,并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痴呆,持续或经常出现的妄想和幻觉,持续或经常出现的情绪不稳定以及不能自控的冲动攻击行为、怪异行为。
    煻牷季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者;偏执性精神障碍,妄想牢固,持续5年仍不能缓解,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熑犇阎涡郧楦姓习,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男性50岁以上熀50岁牐女性45岁以上熀45岁牐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熕模牼哂忻飨郧科刃腿烁穹⒉』础的难治性强迫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无效,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熞唬牷季神分裂症经3年系统治疗后仍有轻度精神症状,社会功能轻度受损者。
    煻犅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统治疗后缓解,需定期随访者。
    熑犌楦姓习,经系统治疗3年以上仍不能缓解,影响职业功能者。
    熕模犞卸戎悄苷习,IQ测试40-54。
    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熞唬牷季神分裂症经2年治疗后仍残留某些精神功能缺损,而且相当长时期持续存在,个人生活尚可自理。
    煻犌岫戎悄苷习,IQ测试55-69;或边缘智能,IQ测试70-84。
    说明:
    精神病的诊断要有明确的病史,病史来源一般应为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精神病院熆疲牭牟±资料。IQ测定仅供参考。

骨    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熞唬牳髦衷因造成脊椎关节骨性融合、生理弯曲消失,全部脊柱曲伸、旋转功能严重障碍,活动范围丧失>90%。
    煻牼毙刈祷蜓椎强直性脊椎炎伴髋关节强直。
    熑牳髦衷因造成的椎管狭窄经手术治疗不能恢复,造成双肢体功能严重障碍,肌力3级以下熀3级牐经电生理证实者。
    熕模犓手掌指关节强直,不能完成抓握动作。
    熚澹牸纭⒅狻⑼蠊亟诹礁鲆陨瞎亟诠δ芡耆丧失,双髋或双,膝关节或两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消失。
    熈犚徊嘞轮经髋关节解脱者。
    熎撸犓足或双踝关节畸形伴功能严重障碍,无自主移动能力者。
    煱耍犂手肘关节以下、非利手肘关节以上截肢。
    熅牛犓踝关节以上截肢者。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一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熞唬牳髦衷因造成脊椎关节生理弯曲部分消失,全部脊椎功能中度障碍,活动范围丧失>50%者。
    煻牳髦衷因造成的椎管狭窄经手术治疗后不能恢复,造成单肢中度障碍,肌力3级以下,经电生理证实者。
    熑犓手功能大部分丧失。
    熕模犚徊嗉纭⒅夤亟诠δ芡耆丧失;单膝关节强直;髋关节功能障碍程度>50%有自主移动能力者;单足或单踝关节功能完全障碍有自主移动能力者。
    熚澹犗轮膝关节以下截肢。
    熈牱抢手肘关节以下截肢。
    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熞唬犛芯弊祷蛐刈祷蜓椎脊椎炎病史,但脊椎关节间隙、生理弯曲存在,脊椎功能轻度影响,活动范围丧失》30%者。
    煻牳髦衷因造成的椎管狭窄经手术治疗后,仍有肢体功能轻度障碍,单肢肌力4级,经电生理证实者。
    熑牭ナ植糠稚ナЧδ堋
    熕模犚徊嗤蠊亟诠δ懿糠稚ナВ坏プ慊虻ヵ坠亟诠δ苷习>50%,有自主移动能力者;单髋或单膝功能不全,障碍>30%者。
    说明:
    煟保犞体瘫以肌力作为分级标准。为判断肢体瘫痪程度划分为0-5级。
    0级:肌肉完全瘫痪,无收缩。
    1级:可看到或触及肌肉轻微收缩,但不能产生动作。
    2级:肌肉在不受重力影响下可进行运动,即肢体能在床面上移动,但不能抬高。
    3级:在和地心引力相反的方向中尚能完成其动作,但不能对抗外加的阻力。
    4级:能对抗一定的阻力,但较正常人为低。
    5级:正常肌力。
    煟玻牴亟诠δ苷习包括关节强直、瘢痕挛缩无法治疗。
    煟常牸顾杓膊。煱括脊髓炎,脊髓压迫症,脊髓空洞症,运动神经元疾病,放射性脊髓病及其他原因引起的脊髓障碍等犜斐稍硕功能障碍按相关学科标准鉴定。

眼    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熞唬犚谎塾谢蛭薰飧谢蛞徊嘌矍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一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20°熁虬刖丁埽保啊悖犚韵隆
    煻犓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0°熁虬刖丁埽保啊悖犚韵隆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熞唬犚谎畚薰飧谢蛴泄飧械光定位不确切或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一眼矫正视力≤0.3。
    煻犓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熁虬刖丁埽保怠悖犚韵隆
    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熞唬犚谎劢谜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4-0.6。
    煻犚谎劢谜视力≤0.2,另一眼矫正视力0.3-0.5。
    熑犓眼矫正视力≤0.3。
    熕模牭冢刀阅陨窬眼支或第3对或第4对或第6对脑神经麻痹熑缟衲诳啤⑸裢饪啤⒍鼻咽喉科及其它相关原因引起,应结合鉴定牎
    说明:
    1.白内障根据手术后的矫正视力程度鉴定熞话闶鹾螅掣鲈乱陨峡梢约定牎
    2.无晶状体者根据手术后矫正视力程度鉴定熞话闶鹾螅掣鲈乱陨峡梢约定牐
    3.视力与客观检查有矛盾时,应根据眼部检查及有关辅助检查如视觉电生理、荧光眼底血管造影、视野和伪盲筛选等结果鉴定。
    4.视力损伤程度判定基准
    按照视力检查标准煟牵拢欤欤担常常犞葱小J恿记录可采用5分记录煻允视力表牷蛐∈记录两种方式熂下表









     5.低视力和盲目分级标准煟祝龋希1973







耳、鼻、咽喉、口腔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熞唬牨茄屎矶裥灾琢觯有颅底骨质破坏或有远处器官转移。
    煻犚蚋髦衷因所致咽喉或气管疤痕、粘连、狭窄,经气管切开后无法拔管,需终身带管并伴有语言或精神障碍。
    熑牳髦衷因引起的终身平衡障碍,生活不能自理者。
    熕模牽谇欢裥灾琢鲇性洞ψ移或术后复发或手术无法根治,目前为带癌生存者。
    熚澹犎舌或全喉疾病不能手术治疗,对吞咽及语言等生理功能产生严重影响。
    熈犎喉切除后难以重建,发音障碍,目前为带管生活者。
    熎撸犚蚋髦炙鹕耍熚锢怼⒒学、生物、机械等犞律舷买⒐恰㈦癫俊⒓詹咳彼鹞薹ㄕ复造成张口受限、进食困难者。口腔癌熒稀⑾买⒐恰⑸唷⒓铡⒂踩黼竦龋牼整复手术后,功能50%以下者。腭部损伤整复手术后仍然发音不清者熑缃淌Α⒀菰钡缺匦虢行语言交流的职业牎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熞唬牰鼻咽喉恶性肿瘤,经治疗后病情稳定,无明确复发、转移依据者。
    煻犎魏卧因导致双耳听力分别损失≥71db。
    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熞唬牶怼⑵管狭窄,影响发音功能,但能平静呼吸。
    煻犉髦市苑⒁粽习,经治疗无效,呼吸音尚正常。
    熑犓耳听力分别损失≥51db≤70db,。
    说明:
    1.平衡功能障碍指前庭功能丧失而平衡功能代偿不全者,平衡障碍以平衡功能测试结果为准。因肌肉、关节或其它神经损害引起的平衡功能障碍,则按有关学科鉴定。颅脑疾病导致的前庭平衡功能障碍或丧失者,按神经系统疾病鉴定。
    2.因耳鼻喉疾病或手术所致颅内合并症,而遗有精神、语言或平衡障碍,则按有关学科鉴定。
    3.听力障碍不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听力障碍以脑干诱发电测听反应阈值为准。

外    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熞唬牳髦侄裥灾琢霾荒苁质醺治或手术后有复发或远处器官转移,目前为带癌生存者。
    煻犖讣膊⌒腥胃切除术或小肠切除超过全部小肠的2/3。
    熑犚蚪岢Α⒅背疾病施行全结肠切除、腹壁回肠永久性造口。
    熕模犚认偌膊⌒腥胰或次全胰腺切除后胰岛素依赖。
    熚澹牳卧嗉膊⌒邪敫吻谐术或肝硬化引起的消化道大出血经外科治疗后仍有肝功能损害煾喂δ堍蠹叮牎
    熈牳髦衷因引起食管重度狭窄或闭锁,经治疗仍不能经口进食,需胃造瘘。
    熎撸牏蠖壬丈嗣婊≥51%。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熞唬犗化道、泌尿系统恶性肿瘤经手术治疗后、目前虽无癌残留、复发或远处器官转移但消化道及泌尿系统有一定功能障碍对生活有一定影响。
    煻犑彻馨┬惺彻苋切除术咽胃吻合,无癌残留、复发或远处转移。
    熑犘〕η谐1/2-2/3者。
    熕模犐黾笆淠蚬苤琢鲂幸徊嗌黾笆淠蚬芮谐,肾功能失代偿者。
    熚澹犕馍嘶蚴质鹾蠊惴盒哉沉性肠梗阻,经分解粘连。肠排列或内固定手术后仍频繁发作部分性肠梗阻,并引起营养障碍。
    熈犖复蟛壳谐术后合并有倾倒综合症出现营养障碍。
    熎撸犼诿徘谐食管胃重建术后并发返流性食管炎。
    煱耍牏蠖壬丈嗣婊31-50%。
    熅牛牐常邓暌韵碌钠⑶谐。
    熓牻岢或直肠疾病行直肠切除,结肠永久性造痿。
    熓一牳蔚疾病经手术后,肝功能损害煝蚣叮牎
    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熞唬犖赋Φ兰膊∈质鹾笠庞星愕棺酆现ⅲ挥跋煜化吸收功能。
    煻牳孛偶膊∈质鹾蟾孛爬ㄔ技∷鹕恕⒏孛攀Ы。
    熑牳蔚疾病经手术治疗后,有肝功能损害煟奔叮牷蚣涠系ü苎追⒆鳌
    熕模犅性胰腺炎行部分胰腺切除或胰管肠道吻合术后,有胰腺功能损害。
    熚澹犗轮血管疾病,伴功能障碍。
    熈牫赡辏煟常邓暌陨希犉⑶谐术后。
    熎撸牏蠖壬丈嗣婊达11-30%。
    煱耍犚徊嗌鍪淠蚬芮谐,肾功能代偿者。
    熅牛犛龄期双侧乳房切除。
    熓犘〕η谐1/2以下,1/3以上者。
    说明:
    煟保犙现赜跋旒√骞δ艿牧夹灾琢霾⒁起的功能障碍按相应学科鉴定。
    煟玻犚蛏丈艘起的肢体功能障碍按骨科标准鉴定。

心血管内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熞唬牳髦制髦市孕脑嗖。经适当治疗后仍存在以下3种情况之一者:
    1.心功能不全仍经常≥Ⅲ级;
    2.心超提示左室射血分数≤40%;
    3.持续严重心律失常熤赋中Ⅱ度二型以上房室传导阻滞;持续双束支或三束支传导阻滞或反复发作室性心动过速牎
    煻牪√窦房结综合症有昏厥发作史而未安装起搏器。
    熑牴谛牟」诼鲈煊叭范ㄎ二支以上病变熎渲幸恢б陨瞎芮幌琳≥70%牐而未经冠脉搭桥煟茫粒拢牵牸肮诼龀尚危煟校裕茫粒牭冉槿胫瘟苹蛑瘟剖О苷撸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或冠脉成形及介入治疗术后仍有心绞痛反复发作或心功能≥Ⅱ级。
    熕模牴谛牟》⑸急性心肌梗塞后有心功能不全熥笮氖疑溲分数<50%牎
    熚澹犘募」H后虽经治疗但仍反复发作心绞痛有严重心肌缺血的客观证据熜牡缤肌⒊声心动图等牎
    熈犜因不明的持续严重心律失常熤"同上"牎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熞唬牳髦制髦市孕脑嗖。经适当治疗后存在以下3种情况之一者:
    1.心功能不全仍经常≥Ⅱ级:
    2.心超提示左心室射血分数≤45%者。
    3.心律失常:如持续性心房颤动、扑动、反复阵发性,心房颤动、扑动;室性心动过速;频发多源性房早、结早、室早等。
    煻犎范ú√窦房结综合症而无昏厥发作史或窦性停搏,及安装起博器者。
    熑牴谛牟》锤捶⒆餍慕释辞矣行募∪毖的客观证据熤福哺鲆陨系剂ST段呈水平或下斜型压低≥0.5mm或T波呈冠状倒置牎
    熕模犘难管疾病及胸腔疾病应用代用品或重建血管者。
    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熞唬牳髦制髦市孕脑嗖【适当治疗后心功能仍为Ⅱ级。
    煻牴谛牟≡硕负荷试验阳性熍懦假阳性牷蚬诼鲈煊暗ブ狭窄≥50%。
    熑牫声心动图显示心室肥厚伴有心肌劳损。
    熕模犎范ㄎ心肌疾病但心功能代偿良好者熤感墓δ茉冢奔丁⒆笮氖疑溲分数≥50%者牎
    熚澹犘脑唷⒋笱管修补术、心脏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后。
    说明:
    1.各种器质性心脏病系指先天性的、后天性的造成心脏有器质性损害的各种疾病,例如:动脉导管未闭,室间隔缺损、房间隔缺损,肺动脉瓣狭窄,主动脉瓣狭窄,法乐三联症,法乐四联症,艾森门格综合症,马凡综合症,主动脉缩窄,风湿性瓣膜病,梅毒性心脏病,高血压心脏病、冠心病,心肌病,心肌炎,心包疾病及其他心脏疾病。
    2.心脏功能分级标准:
    1级:一般的体力活动并不产生疲乏、呼吸困难及心悸。
    Ⅱ级:休息时无不适症状,但一般体力性活动可产生疲乏、呼吸困难及心悸、气促或心绞痛。
    Ⅲ级:休息时无不适证状,轻微的体力活动即可产生疲乏、呼吸困难及心悸、气促或心绞痛。
    Ⅳ级:在休息时已有疲乏、呼吸困难及心悸或心力衰竭、心绞痛症状,任何体力活动均可加重症状。
    3.心电图显示心肌缺血指心电图上有ST段缺血型符合阳性标准改变可以伴或不伴有T波改变,或单独T波改变必须符合原发性呈"冠状T波"改变。
    4.持续严重心律失常熤赋中Ⅱ度二型以上房室传导阻滞;持续双束支或三束支传导阻滞或反复发作室性心动过速牎
    5.摄胸片按站立、后前位两米距离全片。
    6.单纯高血压病不能作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依据,高血压病合并心、脑、肾及大动脉器质性病变者按相应脏器功能损害程度给予鉴定。

泌尿内分泌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熞唬犅性肾功能不全衰竭期:血肌酐煟樱悖颍牐荆矗担唉蹋恚铮欤L或内生肌酐清除率≤20ml/min。
    煻犐鲆浦彩鹾蟆⒂忻魅芬┪镆览怠⒀肌酐>178μmol/L煛
    熑犓侧肾上腺切除或大部切除后肾上腺皮质功能明显减退,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经治疗不能恢复者。
    熕模犎膀胱切除尿道改道术后或永久性膀胱造瘘。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犅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血肌酐在178-449μmol/L间或内生肌酐清除率≤50ml/min。
    煻犐鲆浦彩鹾螅或一侧泌尿系统病变作肾输尿管切除后,或结核性膀胱挛缩膀胱扩大术后等,肾功能不全代偿期,血肌酐在133-177μmol/L。
    熑牳髦衷因引起的自体免疫性疾病及结缔组织疾病熑缦低承院彀呃谴、硬皮病、皮肌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牐五脏器损害者。如伴有并发症则按相应学科的脏器损害程度鉴定。
    熕模犐錾舷俅蟛炕虼稳切除后及原发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需服药治疗者。    
    熚澹牸鬃磁韵倩能不足,血钙低于1.75mmol/L,需终生依赖药物控制症状者。
    熈牴桥韫钦酆竽虻浪鹕恕⒑竽虻老琳难于治愈者,或行尿流改道者。
    熎撸犓睾丸损伤后或双睾丸切除术后生殖.及性功能无法恢复者。
    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熞唬犅性肾功能不全代偿期:血肌酐≤178μmol/L,有轻度临床症状。
    煻犐窬源性膀胱残余尿≥50ml,伴有慢性尿路感染。
    熑犐鲆浦彩鹾笱肌酐<133μmol/L,免疫抑制剂依赖者。
    说明:
    1.肾功能不全分期:
                     血肌酐           肌酐清除率
    煟保牬偿期    133-177μmol/L。    50-80毫升/分
    煟玻犑Т偿期  178-450μmol/L。    20-50毫升/分
    煟常犓ソ咂    451-707μmol/L。    10-20毫升/分
    煟矗犇蚨局⑵  ≥707μmol/L。        <10毫升/分
    2.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判定标准:
    功能明显减退:
    煟保牱αΑ⑾瘦、皮肤、粘膜色素沉着,白斑,血压降低,食欲不振。
    煟玻犙浆皮质醇早上8时<5mg/100ml。
    煟常犇蛑衅ぶ蚀迹迹担恚纾24小时。
    功能轻度减退:
    煟保牼哂猩鲜觯煟玻牎ⅲ煟常犃较睢
    煟玻犖薜湫土俅仓⒆础
    3.代谢和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各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导致心、脑、肾等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出现功能不全时按相应脏器功能判定基准鉴定。
    4.单纯性糖尿病、甲亢、甲减不属丧失劳动能力范围,二者所造成的脏器损害由相应学科鉴定。

消  化  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熞唬牳斡不肝功能Ⅲ级。
    煻牳斡不肝功能Ⅱ级伴有食道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手术病史或反复发生腹腔感染者。
    煛⑷犛形收不良综合症血红蛋白<80g/L,血清白蛋白<25g/L,经反复治疗无明显改善。
    熕模犂Q裥越岢ρ祝病变累及全结肠或大部分结肠,经长期治疗煟荆陡鲈抡撸犖廾飨愿纳啤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熞唬牳斡不肝功能Ⅱ级,经正规治疗>1年无明显好转,肝功能白球比例倒置;或腹水消退但生化指标无改善。
    煻犅性肝炎中度-重度,经>6个月的治疗无明显好转。
    熑犖收不良综合症经反复治疗无明显改善,血清白蛋白<30g/L。
    熕模犂Q裥越岢ρ撞”淅奂按蟛糠纸岢Γ经长期治疗仍有反复者。
    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
    熞唬牳斡不肝功能I级。
    煻犅性肝炎,经治疗病情好转并稳定时间>1年。
    熑犖收不良综合症经治疗无明显改善伴轻度贫血,血清白蛋白<35g/L。
    说明:
    1.消化系统疾病的鉴定需有近期B超、肝功能、消化道钡餐、胃镜、肠镜等相关检查资料。
    2.肝功能分级标准





    注:Ⅱ级和Ⅲ级符合上述标准中4条即可。

呼  吸  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熞唬犚徊嗳肺切除并胸廓改形术,重度通气功能障碍。
    煻犓肺叶切除伴中度呼吸功能障碍FVC占预计值≤50%、FEV占预计值≤50%牎
    熑犚徊嗷蛩侧胸廓严重畸形导致肺通气或换气功能障碍并符合FVC占预计值≤40%,FEV占预计值≤40%,或PaO2,≤60mmHg,PaCO2≥50mmHg等条件。
    熕模犅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及严重的肺纤维化伴中度呼吸功能障碍。
   熚澹牶粑系统疾病导致呼吸功能严重障碍者,PaO2≤60mmHg,PaCO2≥50mmHg,血气分析异常,胸片显示有严重的肺、支气管疾患。
    熈牱尾慷裥灾琢霭榱馨徒嶙移或远处器官转移者。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熞唬牭シ我肚谐伴中度呼吸功能障碍。
    煻牶粑系统疾病经内科治疗无明显好转,呼吸功能中度障碍煟疲郑谜荚ぜ浦怠埽担埃ァⅲ疲牛终荚ぜ浦怠埽担埃ィ牎
    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熞唬牭シ我肚谐伴呼吸功能轻度障碍。
    煻牱味吻谐,肺修补术,支气管成形术,肺内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隔肌修补术后伴呼吸功能轻度障碍。
    熑牱腔疃性肺结核病伴呼吸功能轻度障碍,痰菌阴性。
    熕模牶粑系统疾病经内科治疗无明显好转,呼吸功能轻度损害。
    说明:
    1.呼吸功能障碍的判断根据临床表现、正侧位胸片检查、呼吸功能测定、血气分析等综合判断。
    2.当呼吸功能测定与临床症状不相符时,以血气分析结果为准。
    3.肺功能检测可受主观因素影响,故劳动力完全丧失需血气分析结果。
    4.肺功能损伤的分级










血  液  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熞唬犉堆:血红蛋白≤50g/l,或需输血维持生命者。
    煻牸毙曰蚵性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0.5×109/L。
    熑犅性血小板减少≤25×109/L,或伴出血症状。
    熕模犙友病AFⅧ:C≤1%,反复血肿,关节畸形。
    熚澹牸毙园籽病、恶性组织细胞病、淋巴瘤、骨髓瘤,重型再障或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伴严重全血细胞减少,或治疗未缓解或完全缓解3年内。
    熈犜发性骨髓纤维化症、骨髓增殖性疾病如慢粒;淋巴系统增殖性疾病如慢淋,发生急性变,加速期或伴严重贫血、血小板减少或巨脾。
    熎撸犚姿ㄖⅲ貉栓形成并引起局部血液循环障碍造成严重后果者。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熞唬犉堆:血红蛋白51-70g/L。
    煻犅性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0.5-1.5×109/L。
    熑犅性血小板减少:25-50×109/L偶有紫癜。
    熕模犙友病AFVШ:C1-5%,偶有血肿。
    熚澹牸毙园籽病、淋巴瘤、骨髓瘤、重型再障或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完全缓解后3-5年内。
    熈牴撬柙鲋承约膊∪缏粒;淋巴系统增殖性疾病如慢淋,需用药物血象才能维持正常范围。
    熎撸犚姿ㄖⅲ河醒栓形成史而不影响血液循环,但需长期服药预防者。
    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熞唬犉堆:血红蛋白≥71g/L。
    煻犅性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1.5×109/L。
    熑犅性血小板减少:≥50×109/L。
    熕模犙友病甲VⅢ:C5-25%,无血肿。
    熚澹牸毙园籽病、淋巴瘤、骨髓瘤、重型再障或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完全缓解5年以上。
    熈牴撬柙鲋承约膊∪缏粒:淋巴系统增殖性疾病如慢淋,不需用药物控制,血象在正常范围。
    熎撸犚姿ㄖⅲ翰恍璺药,无血栓形成史。
    说明:
    血液病必须提供1年以上的可靠病史资料,并有指定医院相应的实验室检查。
妇    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恶性卵巢瘤等妇科恶性肿瘤按外科第1条评定。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复杂性尿瘘治疗无效者,
    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且治疗无效者:
    熞唬犇蚴Ы。
    煻犞囟茸庸内膜异位症熅腹腔镜检或剖腹探查证实牎
    熑犅性盆腔炎。
    熕模犠庸重度脱垂或阴道后疝煶ε虺觯犞滦卸不便。
    熚澹犅殉补δ苌ナВ长期依赖药物维持生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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