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渝委办发


                         
                               渝劳社办发〔2003〕220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组织人事部,经开区、高新区劳动人事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03〕22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形成工作合力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办发〔2003〕16号和渝委办发〔2003〕22号等有关文件,充分认识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减轻企业社会事务负担,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保证,是转变政府职能,保障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生活幸福的重要举措。各区县熥灾蜗亍⑹校犂投保障部门要抓住这次机遇,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紧迫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协调力度,整合各方力量,把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与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扎实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渝委办发〔2003〕22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抓紧与有关部门、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报当地党委、政府批准后尽快组织实施。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合理调配工作力量,确保2003年底完成本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 80%的工作目标任务熌勘昙苹见附件1牐并在此基础上努力创造条件尽快实现社会化管理服务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各区县熥灾蜗亍⑹校牭墓ぷ鞣桨赣冢玻埃埃衬辏乖碌浊吧媳ㄊ衅笠低诵萑嗽鄙缁峄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工作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街道(乡、镇)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是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重要载体。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渝委办发〔2002〕23号和渝委办发〔2003〕22号文件的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大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建设力度。指导街道(乡、镇)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和社区专职社会保障员把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目前尚未建立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的区县(自治县、市)要抓住这次机遇,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早日建立工作机构;已建立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但尚未开展工作的,应严格按照“六个到位”(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场地、管理制度、工作到位)的要求,全面落实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工作内容,尽快组织实施“五个一”工程(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街道或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移交一套辖区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资料、一份基本信息数据软盘、一套社会化管理政策文件、一套社会化管理制度,举办一次政策业务培训)。目前难以全部落实到位的,在2003年底之前要首先抓好四项基础工作:一是要指导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二是要指导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联系卡式样见附件2);三是要指导建立企业退休人员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四是要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扩展工作内容,把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四、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推进,确保社会稳定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区县(自治县、市)应本着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确保稳定的原则,按照先小后大,先易后难,先破产企业后其他企业,先试点后推开,不搞一刀切的工作思路去组织实施。根据渝委办发〔2003〕22号文件中三种管理形式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工作实际,选取具有代表性的1—2个街道(乡、镇)和5—10个社区作为典型,积极开展试点工作,靠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典型街道(乡、镇)和社区名单在9月底之前上报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区县熥灾蜗亍⑹校犂投保障部门要加快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的推进速度,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今年底前本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区管理的计划数,在9月底之前上报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积极指导街道(乡、镇)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以破产解体企业为切入点,将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以个人身份参保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并提供相应服务。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服务能力,逐步扩大管理服务范围。到今年底,社区管理服务的人数应有明显增加。今后凡是新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以个人身份参保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应直接纳入社区管理并提供相应服务。
    为了切实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应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加大协调力度,争取编制部门尽快落实与街道(乡、镇)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以及社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争取财政部门解决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并落实好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应继续承担的责任,避免出现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脱节断档问题,实现平稳过渡,确保社会稳定。
    五、强化宣传工作,转变思想观念
    实行社会化管理是退休人员管理形式的重大变革,需要企业支持配合,需要退休人员理解和接受,需要各相关职能部门紧密协作,需要街道和社区尽快开展工作,因此,要广泛宣传实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规定,消除顾虑,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为推进工作扫清思想障碍。为了做好宣传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办发〔2003〕16号、渝委办发〔2003〕22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在宣传形式方面,力求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在宣传内容方面,要有的放矢,突出针对性和侧重点。在宣传时间的安排方面,要做到及时性和适时性相结合,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既要按照全市宣传工作总体部署统一行动,又要根据本地实际工作需要主动开展宣传活动。要充分认识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刚起步,做好宣传工作不仅是当前形势的需要,而且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会随着工作的逐步推进不断增添新的内容。
    六、积极指导工作,加强检查督促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深入街道(乡、镇)、社区、企业基层单位搞好调查研究,加强对街道(乡、镇)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使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尽快开展起来。还要积极指导企业做好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职能向街道(乡、镇)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移交工作,指导企业妥善解决活动场地移交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同时还应指导企业做好退休人员依托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各项工作。今年第四季度,市劳动保障局将组织力量对部分区县(自治县、市)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估(有关评估内容见附件3),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考核。
    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渝中区人民路13号市劳动保障大楼4022室,电话:63892967、 63892917(传真),联系人:王婵娟。
    附件:1.2003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目标计划表(略)
         2.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略)
         3.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评估内容(略)

                                             二OO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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