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顿我市社会职业中介机构的通知



穗劳服字〔1995〕第001号

各区、县级市劳动局,各有关单位:

    近几年,随着劳务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我市除劳动部门举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开办的职业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社会职介机构)发展迅速,已成为劳动力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多种因素影响,相应的管理法规未能及时建立和健全,管理工作仍处于一种较为混乱的状态,一些社会职介机构违法经营和违反劳动政策的现象较为突出。据去年底对23家社会职介机构的检查结果:无《职业介绍许可证》经营的占100%;无委托书而代招聘人员的占100%;每介绍一人(仅开具介绍信)收费高达60元以上的占80%;以填发三联根收款票据逃避税收的占100%。一些社会职业介绍机构抄录报纸招聘信息,甚至利用虚假招工信息,诈骗求职者钱财。在检查中,几乎所有的社会职介机构从业人员对企业招聘用人有何政策规定,如何办理用工手续,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等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及劳动管理业务知识均一无所知。更有甚者,一些社会职介机构公然打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职业介绍所分部”的牌子,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非法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实际上是欺骗求职者,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

    目前,社会职介机构管理的混乱情况,已严重扰乱劳动力市场正常动作秩序,不仅损害了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合法权益,而且给“职业介绍”抹黑,以至一提起“职业介绍”,不少人就把它与“诈骗钱财”联系起来,社会反响强烈。为保证《劳动法》的有效实施,严肃劳动法纪、查处劳动违法行为,促进劳动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清理整顿社会职业介绍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同劳动监察部门对辖区内的社会职介机构进行全面清查

    今年6月底前,各级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应组织力量,会同劳动监察部门对辖区内的社会职介机构(含经营职业介绍业务或提供职业信息、咨询服务的其他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对无证、照(职业介绍许可证、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乱收费,以欺骗手段牟利的社会职业介绍机构要坚决取缔,并依法给予处罚;对有照无证而又基本符合职业介绍机构开办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应限期在7月底前按穗劳服〔1994〕第006号文规定补办《职业介绍许可证》。今后,凡未申办《职业介绍许可证》而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须依法没收其非法收入,取消经营资格;对持证持照违法经营的,要限期整改并予以经济处罚;对屡教不改的要勒令停业整顿,直至由发证机关注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或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通过清查,各级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应确切掌握社会职介机构的各方面情况,加强引导和监督管理,使之逐步走上规范、合法经营的轨道。

    二、规范社会职介机构的业务行为,加强业务指导和经营监督

    去年省政府转发了省劳动厅《关于加强社会职业介绍机构管理的意见》。今年初,省劳动厅、省工商局、省公安厅也联合下发了《关于整顿社会职业介绍机构的通告》。这对加强社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范其业务行为,无疑是一个极为有利的时机。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今年拟从加强对社会职介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入手,通过较为系统的《劳动法》和劳动政策的培训,提高社会职介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此项工作安排在6月至7月组织实施,以后转入正常的运作。凡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统一发给《广东省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资格证》,以作从事职介工作的资格证明,同时,也将作为社会职介机构申办、续办批准与否的主要条件。各级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应密切配合,督促所管辖的社会职介机构的从业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为强化社会职介机构的管理,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争取上半年制定《广州市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工作规程》,从内容、要求、程序、收费标准等诸方面作出明文规定,使整个管理工作逐步向规范化过渡。在这基础上,各级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应对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宣传发动工作。使用人单位明白如何通过正确的途径招聘员工,如何识别合法和非法的职业介绍机构,劝导用人单位不要委托未经办理《职业介绍许可证》的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委托招聘用人或接收其推荐介绍的各类求职者,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有计划且分布合理地发展社会职介机构

    社会职介机构是本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开展劳动职业介绍工作的一个补充,是劳动力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政策允许的。整顿不等于停顿,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个人申办职业介绍机构的,各级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应本着“合理布局、扶持指导、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规划原则,按照穗劳服发字〔1994〕第044号文要求及穗劳服字〔1994〕第006号文规定办理。各级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不得以挂靠形式将那些不具条件的社会职介机构扩充为分部,以保证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在劳动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健康发展。

    四、严格执行申办劳务集市审批制度,加强劳务信息管理

    社会职介机构一般不得举办劳务集市,确需举办的,应提前一个月按穗劳服〔1994〕第006号文规定的管理权限,向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的《申请报告》和《集会方案》办理批审手续。集会期间,负责审批的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应派员到现场监督指导,以保证集会有序进行。为加强新闻媒介劳务信息的管理,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准备与有关部门洽商,争取就有关信息审批、发布作出明确的要求,以完善审批程序,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及真实可靠性。同时,将召开有关刊物和新闻单位广告部门负责人会议,落实贯彻实施。

    本市各级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举办的职介机构,要加强思想建设和自身基础建设,在现有基础上,积极扩大服务功能,拓展服务内容,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多种服务;要进一步加强联手合作,形成信息、服务网络,做到信息灵通、办事公正、讲求信誉、手续简便,形式多样、服务优质、收费合理,切实在职业介绍活动中起到示范作用,力争将全市的职业介绍服务工作推向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お

广 州 市 劳 动 局

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九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