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府办〔 2004 〕 62 号),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在其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主体、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执法职责和权限:负责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依法进行计划生育检查;监督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使用;对违反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对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进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进行查处。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 C 区 1 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 82002389

  二、主要执法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3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4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5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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