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贯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答:为了保证实施条例的贯彻执行,需要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使社会各方面全面准确理解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抓学习、宣传和培训,是掌握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内容、把握其精神实质的重要途径,要在全社会大力开展劳动合同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学习、宣传和培训方式,做到“三个结合”,即: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要扩大学习、宣传和培训的对象,既要加强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工会工作人员、企业代表组织工作人员的宣传培训,又要加强对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宣传培训。要注重学习、宣传效果,通过学习、宣传,使全社会真正理解和认识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劳动合同的法律意识,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坚持依法行政,确保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政府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正确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保障。在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各级政府要严格依法行政。要按照权责统一的要求,既要严格依法行使法律授予的管理权,又要依法承担不作为、乱作为的法律责任;要按照程序正当的要求,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要按照高效便民的要求,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要严格执法,切实加大对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执法力度,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依法惩处各种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工会监督和社会监督,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
三是要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是维护法制统一、保持政令畅通的重要措施。在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实施过程中,国务院法制办将依照《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加强对劳动合同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国务院部门规章的备案审查力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地方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也要依法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切实维护法制的统一,确保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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