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劳动合同法】从《新劳动合同法》到“被

  【新的劳动合同法】从《新劳动合同法》到“被加薪”

  关于劳资关系,从来不缺少话题。

  两年多前,华为的一场牵涉7000多名员工的“辞职门”在社会各界引起一片哗然。而这,还仅仅是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夜的一个前奏。

  2008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彼时,正是金融危机风声鹤唳的时候。这部大大提高用工成本的法律被称为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那一年的全国人大代表会议上,玖龙纸业董事长张茵直言指出新法的不合理之处,并建议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项条款。那时距她被评为中国第一女首富的时间并不久。迄今为止,张茵是首个也是唯一一个在镁光灯聚集的重要公共场合对新法表示质疑的企业家。不过,她还是为她有些“冲动”的言论付出了“代价”。几个月后,一份关于玖龙纸业是血汗工厂的调查报告在网上不胫而走,张茵的身家在很长时间内都“跌跌不休”。

  此后,没有企业家再像张茵一样在公共场合对这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表示质疑。

  这却并不代表就真的风平浪静了。甚至可以说,这部法律从实施之日起,就争议不断、意见纷纷。有人认为该法促进了社会进步和人权保护,但有人从中看到的却是保护落后懒惰,大锅饭、铁饭碗的历史倒退,更有人认为它只是维护了少数缺乏竞争力的雇员长期存留于企业,却会最终导致大部分劳动者“找不到工作”。而经济学家张五常、郎咸平都曾表示,新劳动合同法会造成企业与职工“双输”的局面。

  在此担心还未平息之时,2010年5月,一场“加薪潮”又开始汹涌而来。这是场由富士康和广州本田所引发的像潮水一样迅速从中国南部地区向内陆省市蔓延的、工人要求增加工资的风潮。

  据某媒体的最新调查发现,珠三角受这次“加薪潮”波及的企业超过六成。近几个月来,面对越来越严重的“用工荒”,将近70%的企业被迫或无奈地加薪,但也有近30%的企业是主动加薪。而从今年算起,全国已经有27个省市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此轮加薪潮,支持者认为,中国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已是大势所趋,且将成为一种常态,传统上依赖廉价劳动力创造利润的企业,必须在转型升级或结束业务之间做出选择。更有人认为,加薪从长远来看这样其实有利于中国整体国民和经济。

  反对者则忧心忡忡,认为一味提升工资,结果很可能使工人大量失业、中小企业大量倒闭、物价失控;也有的分析,工资上涨压力反映了泡沫经济已经并将继续吞噬中国的劳动力红利;还有人指出加薪潮的主导者政府,只颁布政策并未明确埋单者,如果依旧是政府“请客”企业埋单,则造成新的不公,激起新的民怨。

  以富士康为代表的“加薪潮”的背后,推动的是不断涌动、渐进清晰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公开消息表明,该制度将被纳入2010年内出台的修订版《工资条例》。数据显示,在总工会的推动下,杭州目前已签订企业工资集体协议10981份,且每年还在以2000份的速度在递增。

  对于工资集体协商,有经济学家把它称之为玩火游戏,说它在某程度上把工资平均化,对工业发展无疑是一种祸害。更严重的祸害是容易导致集体罢工的出现。也有专家表示,这是打破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并建议政府在政策层面,不要直接干预劳动力市场本身的运作,而应在市场之外进行补贴。

  无论是新劳动合同法,还是加薪潮,抑或是工资集体协商,毋庸置疑,都以协调劳资关系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愿望是美好的,但结果是否美好,尚难定论。毕竟,国家、企业、职工三方面的利益,伤到任何一方,都算不上是一个好的法律或制度。

  该不该加薪?

  主持人: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加薪潮的出现以及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诞生,有人认为这些都是符合中国的经济大势,即结束低成本的人口红利时代,迎接产业转型升级所应运而生的自然发展结果,你怎么看?

  政府部门从宏观调控的角度出台一系列相应的政策,非常值得拥护,也符合大势,但仍不够健全和完善。

  ——深圳精业磁性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 郑自伟

  中国发展到现在,这些都是必然的,所有的物价水平在不断提高,不提工资也不现实。这已不是单纯的劳资关系,而是影响社会和谐的大问题。政府需要正确去引导,不过,现实是很多法律现在都是单方面地维护员工的权益,这种偏向将会影响到“85后”的发展,有可能会让他们没有进取心,吃不了苦。同时,中国企业的压力也很大,就全世界平均水平而言,中国企业纳税率比较高,对于制造企业,员工超过2000元要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本身也要纳17%的增值税。勿庸置疑,政府部门从宏观调控的角度出台一系列相应的政策,非常值得拥护,也符合大势,但仍不够健全和完善。

  新劳动合同法养懒了很多80后、90后的员工。现在的问题不是给员工多少钱,而是再过十年,工厂都没人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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