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什么是合同法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什么是合同法基本原则?

  《合同法》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自由]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帝王条款]、公序良俗原则、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和鼓励交易的解释原则等。

  一、平等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A.机会平等、合同中权利义务平等;

  B.并非事实上或实质的平等。

  2.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提示】

  ①平等原则只有在没有具体化规则的情况下才能援引使用。

  ②平等原则体现为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平等:

  A.民事权利能力平等不等于民事权利一致;

  B.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不等于享有具体【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民事权利。

  ③法人的目的和事业的限制:

  A.不是对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限制;

  B.而是对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

  二、自愿原则(自由原则):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理论基础是意思自治)。

  1.合同自由包括实质自由和形式自由:

  (1)合同实质自由:强调合同基于双方合意(意思表示一致)。

  ①缔结合同的自由:是指缔约当事人应当有权决定是否与他人订立合同;

  ②选择相对人的自由:是指当事人有权自由决定与任何人订立合同(前提是自由竞争);

  ③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是指当事人有权依法决定合同的内容;

  ④选择合同方式(形式)的自由: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

  ⑤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是指当事人有权通过协商,在合同成立以后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⑥争议解决方式自由:

  A.选择违约补救方式的自由;

  B.选择裁判(仲裁或者诉讼)的自由。

  (2)合同形式自由:强调合同的产生是自由选择的结果,没有外部妨碍。

  (3)合同自由原则是针对合同成立而言,并非对已成立或生效合同的自由。

  2.合同自由原则的限制:

  A.公法限制:主要体现为出于推动特定公共政策实现目的,对自由竞争进行限制;

  B.私法限制:主要体现为诚信原则、公序良俗原则,限制了合同自由原则的外部。

  3.合同法确认并保护合同自由原则的选择性、补充性任意规范:

  (1)选择性任意规范:目的在于详细说明当事人所期待、表示的法律效果,以消除意思表示中不清楚、不精确内容的任意性规范。

  (2)补充性任意规范:

  A.当事人经由特别约定而排除该项法律规范的适用的任意性规范;

  B.仅在当事人对其交易事项未作安排时发挥替代性安排职能。

  【提示】

  ①合同自由是私法自治派生原则的核心内容【私法自治的派生原则包括社团自治、私权神圣、婚姻自由、遗嘱自由、合同自由、及过错责任】。

  ②自愿原则的体现:

  A.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有一定的意志自由;

  B.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基于当事人的自愿并通过民事法律行为来实现,法律认可民事主体依法设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C.民事主体意思表示的内容具有优先于任意性法律规范适用的效力。

  ③自愿原则具有相对性、有限制性。

  ④现代民法中的任意性规范仅仅是建立在意思推定原则的基础之上为弥补当事人意思不明确而设立的,其作用在于拟制意思表示。

  三、公平原则:是指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公平原则内容:

  A.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风险合理分配和法律责任;

  B.对合同格式条款、免责条款加以限制。

  2.公平原则适用规则:

  A.只有在没有具体法律规范时才可以加以援引;

  B.违反公平原则的法律后果时显失公平合同。

  四、诚实信用原则:指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应当诚实不欺、恪守信用、善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兼顾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方式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者合同规定的义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具体包括:应依诚实信用的方式行使权利;应依诚实信用的方式履行义务。

  1.在订立合同时,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行为;

  2.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等,履行及时通知、协助、提供必要条件、防止损失扩大、保密等义务;

  3.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提示】

  ①诚实信用原则授予法官自由裁量权。

  ②诚信原则的功能:

  A.指示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功能;

  B.补充功能;

  C.解释合同的功能;

  D.解释与补充法律规定补足的功能。

  五、公序良俗原则【弹性规定】: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社会公共利益)与善良风俗(社会公德)的简称。

  1.合法原则(公序原则):指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2.良俗原则:指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秩序,损害社会公益。

  【提示】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包括:

  ①危害国家公序的行为;

  ②危害家庭关系的行为;

  ③违反性道德的行为;

  ④射幸行为;

  ⑤违反人权和人格尊严的行为;

  ⑥限制经济自由的行为;

  ⑦违反公正竞争的行为;

  ⑧违反消费者保护的行为;

  ⑨违反劳动者保护的行为;

  ⑩暴利行为等。

  六、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合同法第8条】。

  七、鼓励交易的解释原则:指合同解释应当有利于合同自由原则实现,促成合同关系成立、合同效力发生、及合同债权实现。

  【陈其象律师提示】

  ①法律原则是指法律的基础性真理或者原理,为其他规则提供基础性或者本源性的综合性规则或者原理,是法律行为、法律程序、法律决定的决定性规则。

  ②法律原则功能:

  A.为法律规则和概念提供基础或者出发点,对法律的制定具有指导意义,对理解法律规制也有指导意义;

  B.可以作为疑难案件的断案依据;

  C.直接作为审判的依据。

  ③在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相冲突的情况下优先适用法律原则:

  A.主要方式是通过法律原则为法律规则创制一种例外;

  B.但法官必须承担在例外情形下的论证义务。

  ④法律原则直接适用的两种情形:

  A.填补法律漏洞的需要;

  B.缺乏具体法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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