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用工形式】规范和发展劳务派遣的

  【劳动合同法用工形式】规范和发展劳务派遣的建议

  (1)强化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务派遣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惩处劳务派遣中的违法行为。立法是前提,执法护法是关键,而要保证劳务派遣机构、用人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三方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行事,需要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守法者,惩处违法者,重点监督检查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情况,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的情况。加大对非法黑中介清理、整顿的力度;发展、壮大公益性的劳务派遣机构,着力为劳务派遣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应当逐步加强工会、雇主组织和派遣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对劳务派遣的监管能力,从而减轻政府规制的压力。

  (2)努力做好被派遣劳动者的入会工作,切实维权。对劳务派遣机构,要督促其与用工单位协商,及时建立工会组织,组织被派遣劳动者入会。目前大量派遣机构欠规模的情况下,应提倡在用工单位入会。组织被派遣劳动者入会后,积极探索劳务派遣会员的会籍管理模式。针对突出的侵权问题,各级工会要重视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权益。一个健康、规范的劳务派遣市场,不仅是劳动者的福音,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润滑剂。

  (3)用人单位选择合适的劳务派遣公司。首先,要考虑服务的价格。通过将使用劳务派遣劳动者的成本与企业自行管理的成本进行综合比较,确定其确能极大节约企业管理成本;其次,选择合适的劳务派遣单位。在选在劳务派遣单位时必须严格审查其资质;其三,对派遣公司的整体能力进行评估。综合考虑企业战略、员工特点、成本实力、企业文化、信誉、服务能力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保证其提供的劳动者能够满足实际需要。

  (4)签订内容规范、约定清晰、条款完备的书面劳务派遣合同,降低劳务派遣风险。劳务派遣协议条款必须全面、明确、清晰,不能有模棱两可的描述和错误,对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等应进行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时,应就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违约责任进行约定,同时,还建议明确约定六项内容:①明确约定劳务派遣单位应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防止劳务派遣单位不签、迟签劳动合同。②明确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没有依法缴纳的法律责任,防止劳务派遣单位不缴、漏缴社会保险费。③明确约定劳务派遣单位发放工资的日期,并约定未经用单位同意,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④约定派遣员工在哪些情形下可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及退回方式。⑤明确被派遣劳动者必须遵守实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⑥约定工伤事故、劳动纠纷如何处理,费用如何分摊。

  (5)进行有效沟通,实现长期、高效的合作。首先,用人单位与派遣单位应互相了解彼此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基于双方共识的基础上建立真正的信任合作关系;其次,在合作过程中,用人单位与派遣单位应就岗位要求、人员标准、适时表现进行沟通和反馈,以帮助双方都作出相应的有效决策;第三,用人单位必须要与被派遣劳动者就企业文化、信息、策略进行合理有效的沟通,让被派遣劳动者清楚地认识到劳务派遣不仅是为用人单位利益着想,而且也是为被派遣劳动者的利益考虑,是一种真正多赢的、有效的方法,进而推动劳动派遣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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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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