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主要内容】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1)标志着劳动关系建立法定化→(2)意味着明年开始,事实劳动关系将不存在。→(3)这个规定也表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劳动关系的建立不属同一法律意义的行为,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后可约定生效时间,也可自签字盖章生效,但劳动关系的建立取决于用工行为。关于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的情况会有三种情形:
(1)先有合同,再建关系,也就是说合同先签,用工在后;有时劳动合同已生效,劳动关系尚未建立),这种先有合同对企业而言一般存在于管理比较规范用人单位和一技之长的劳动者之间,对普通劳动者意义不大。(供大于求)。
(2)同时订立合同和建立劳动关系,也就说用工与签订合同同时进行;→劳动合同双方(开始上班的时间)建立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生效的时间一致。
(3)先有关系后有合同,→劳动合同法允许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合同,这种情形对企业较为有利,有一段缓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