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定金合同怎么写-合同法规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怎么写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范本一

  卖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此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愿将座落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街____段______号的_____房(____室_____厅______平米)卖于乙方,永远为业,空口无凭,立字据为证。

  第二条 该房的房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______千_____百元整(__________元)。

  第三条 由于卖房人房证及发票没有到手,房子的买卖现在不能兑现,经甲乙双方决定甲方不得再卖他人,乙方不能悔约,订立此合同,甲方应在签此合同后一个月之内给予房证或发票等证件。

  第四条 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支付

  甲方定金­­­­­­­­­­­_____( )。如一方违约,除适用定金罚则外,还应当赔偿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五条 本合同在施行中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解决不成诉至法院。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卖房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房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范本二

  甲方(卖方): 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 邮编 :

  证件名称:___________证号: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

  乙方 ( 买方 ): 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证号: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定购房产事宜,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定购甲方以下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

  (本条描述的该房屋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屋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

  选择划“R”,不选择划“T”,以下选择方法以此相同)

  第二条 乙方对该房屋进行了实地勘查,查看了该房屋所有权人(即甲方)及其该房屋的相关手续、和证件,明确知悉该房屋的权属情况,了解并遵守北京市相关管理部门对存量房交易的相关规定,自愿与甲方进行房产交易。

  第三条 甲方保证该房屋可进行市场交易,手续齐全;房产无任何权利瑕疵、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出售该房屋已取得共有权人同意;甲方房屋已设立抵押权的,甲方出售该房屋已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甲方房屋出租的,承租人已放弃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甲方向乙方介绍房屋情况,真实、准确,没有任何重大遗漏,不存在影响乙方决定购买该房屋做出判断而未向乙方进行披露的情形或事项。甲方出售该房屋,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及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房屋交易所产生的交易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双方另行规定(见本同补充约定)。

  第五条 甲方同意乙方购房款的支付形式采取□全款支付□商业贷款支付。如乙方贷款购房,预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实际贷款金额以银行批准贷款金额为准,乙方据实际贷款金额自行备齐首付款,以确保甲方如数收齐房款。

  第六条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甲方收到乙方交付购房定金后,向乙方出据收款凭证,以作为本定金合同生效依据。

  第七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本定金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日内,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定金条款除另有约定外,所述定金即为本定金合同签署时甲、乙双方收付的定金。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在房屋交接日以前,使用房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专项维修基金随房屋权属一并转移。甲方保证在房屋交付乙方验收前,对房屋原有附属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保持原有状态(除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并承诺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日内,办理完成户口迁出手续。

  第九条 在本合同的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签署期限内,甲方不遵守本定金合同约定事项,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要向乙方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不遵守本定金合同约定事项,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甲、乙双方须告知对方有效联系地址、固定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以及互留身份证复印件,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中的其中一方拒绝履行本定金合同时,另一方要通过快递、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履行本合同,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则按照付邮日(或邮局邮戳为准)或快递送达回证为准,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合同给予对方书面通知。

  第十条 若甲、乙双方均不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但又未能在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甲、乙双方约定:对于导致延期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方,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总房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 日仍不能履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主张权益。

  第十一条 本定金合同内,甲、乙双方未进行约定的事项,且甲、乙双方又不能协商达成一致而导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签署的,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甲方应在乙方要求返还定金的 日内将已收取的定金无息返还乙方,本定金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 为保证本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的一致性,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事项未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体现的,该条款继续有效;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事项与《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发生冲突的,以《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第十三条 本合同必须由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购买人本人签字,如双方本人不能亲自到场签署,则必须通过法律公证形式委托被委托人出面办理,被委托人要当面出据委托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决:

  □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叁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补充约定:(□有补充约定□无补充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问题一:签订了认购协议,交纳定金之后,因主合同或补充协议达不成一致意见,卖方不愿退定金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遇到签订了认购协议,交纳定金,因主合同或补充协议达不成一致意见,无法继续履行定金协议的情况,根据上述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卖方应当将定金返还买方。

  在二手房交易实践中,此类纠纷较为常见。为避免纠纷发生,在签订定金协议时,应当以最高法院上述司法解释为依据据理力争,明确在定金中写明“如果双方就有关合同条款协商不成,卖方应返还定金”,这样将更为有利。

  问题二:《定金协议》有房屋买卖协议的效力吗?

  二手房交易,一般先签订《定金协议》,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签署了《定金协议》后,卖方反悔不愿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办?请看下面的案例:

  某买方与某卖方签订了《定金协议》,协议约定买方将自己名下一处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以人民币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买方,约定定金为40万元,预付房款100万元,其余60万房款待买方取得房产证后5日内由贷款银行直接划入卖方账户。违约条款为,如买方反悔则没收定金;如卖方反悔则双倍返还定金。当天,买方将140万元支付给了卖方,卖方也把房屋钥匙及相关证书资料交给了买方。

  半年后,卖方顺利取得房产证,但由于种种原因(主要是房价看涨),卖方后悔不愿卖房了,买方诉至法院,要求卖方办理过户手续。

  法院认为:该《定金协议》虽名称是定金合同,但在内容上包括了定金数额、定金支付日期等定金合同的内容,还包括了房屋交付、房款支付日期及方式、产权过户等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

  因此,该《定金协议》已涵盖了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双方的真实意图是签署买卖合同,只是卖方当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才将协议称为定金协议。另外,已经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卖方也把房屋交付给买方使用。双方实际履行的内容超越了定金合同的范畴。

  法院最后认定该《定金协议》的性质是房屋买卖合同,现卖方已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该买卖合同当属有效,判决卖方与买方办理过户手续  律师点评:

  既然双方签订的是《定金协议》,为什么法院要判买卖合同成立呢?这是因为看合同的性质不能仅仅看合同的名称,而应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双方的签约目的,实际履行情况予以综合认定。从该案件中我们可看到,名称是定金协议,但内容涉及房产的交付,产权过户等定金之外的内容,基本涵盖了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

  在这份《定金协议》中,虽然也约定了双方均可反悔的违约责任条款,但在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卖方作为违约方无权主动要求适用该条款,来承担较低违约责任。

 ●购房定金协议注意事项

  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交纳定金的一方如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在接受定金后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有些购房者在交付定金时未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最好与开发商签订书面定金保证协议,至少也应在定金收据上注明口头协议的主要内容。

  注意:书写时勿将"定金"写成"订金"。"定金"是法律术语,通常视为购房预付款,购房户如交纳了"定金"又不打算购房,应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买房时,开发商发了一份盖了章的"承诺书",保证过期不办分户产权金额退款,这份"承诺书"是否有效? 此"承诺书"应视为购房合同(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开发商未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分户产权,购房户可依据"承诺书"要求开发商履行承诺,如开发商不履行承诺,购房户可运用法律手段,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案例:

  

  原告黄燕与被告徐英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法定代理人黄根祥及其委托代理人李栽成、被告徐英的委托代理人李光耀、王唯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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