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色岭口村村民代表向《国际金融报》举报说,河北保阜高速公路阜平段征用色岭口村土地过程中存在未批先征、征地补偿款截留去向不明等问题。
之后本报记者调查发现,保阜高速公路色岭口村征地补偿款截留并非孤例,阜平县八里庄村的村民也遇到同样问题,并被当地媒体报道过。
征地赔偿多项缩水
保阜高速公路是河北省“五纵六横七条线”高速规划中的“六横”之一,全长147.21公里,其中保阜高速阜高速工程中最大的一块,途经6个乡镇30个行政村,色岭口村是该路段被征用的行政村之一。
一位贾姓村民代表反映,河北省保阜高速公路于2007年6月在色岭口村开始征地,2007年9月位于该村的保阜高速公路14标段开始施工。但是记者在村民提供的《国土资源部关于保阜公路保定至阜平(冀晋界)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文件上发现,国土部批复保阜公路对阜平县的土地征用时间是2008年11月27日,也就是说保阜高速公路在国土资源部尚未批准征地的情况下对色岭口村进行非法征地。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2006年10月16日印发了《保阜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文件,规定征用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林地的补偿标准是每亩2.4650万元,未利用地每亩0.8803万元,山区裸岩地每亩0.5282万元。
村民代表反映,同类型土地的补偿标准,保定市政府规定的低于国土资源部,而县政府关于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和市政府相比又有所缩水,因此村民最后真正到手的赔偿款还不及国家规定的1/3。
记者随即查阅了国土资源部批准的《阜平县征用土地方案》文件,文件规定农用地、林地、建设用地的赔偿标准是每亩2.8172万元,高于市政府标准的每亩2.4650万元,未利用地是每亩1.4124万元,高于市政府标准的每亩0.8803万元,且未提到山区裸岩地的补偿标准。
在村民们从农业局拿回的一份阜平县人民政府印发的《保阜高速公路阜平段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文件中,县政府关于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和市政府相比有多项缩水。
申请信息公开遭拒
据阜平县高速公路指挥办公室提供的资料,保阜高速公路征用了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阜平镇色岭口村的耕地34.5675亩,其他农用地及建设用地273.354亩,其他未利用地93.5865亩,山区裸岩地257.4975亩。
村民反映,资料上显示的数据总数比实际征地的总数少算了100多亩,此外征用的土地除了耕地基本上都是林地,没有山区裸岩地。他们怀疑当地政府是在用山区裸岩地偷换土地概念,截留征地补偿款。
根据国土资源部2001年8月21日印发,2002年1月1日开始试行的《全国土地分类》文件,并无山区裸岩地这个分类,只有一个裸岩石砾地,指的是表层为岩石或石砾且覆盖面积大于或等于70%的土地,但它被划拨为未利用土地中的一类。且在国土资源部批准的《阜平县征用土地方案》文件中,也没有提到山区裸岩地。
村民代表反映,为了弄清楚保阜高速公路征用色岭口村征地总面积、土地类别、补偿金额和补偿标准,2009年12月他们向保定市交通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但遭到保定市交通局的拒绝。后又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提出行政复议,却遭到交通局工作人员带来的地痞无赖的威胁,被迫在撤销行政复议的声明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