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县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用工制度改革的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对具备条件的企业已全部改制,全县经济进入高速发展时期,股份制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在全县经济中已占很大比例。如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全面加强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的行为,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
是当前劳动合同管理中的重点,要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一、劳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绝大多数的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业主在招工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其原因是用人单位(企业法人)法律意识淡薄,招工时的随意性、机动性赋予其很大空间,为规避法律责任不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不愿意接受法律的约束,以便随时辞退劳动者。另外,如果用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更多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www.网络.com查看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还要为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所以用人单位不愿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原因是劳动者对
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知之甚少,不知道如何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另外劳动者主观随意性很强,想干就干、不想干就走,不愿意接受法律的约束。即便劳动者知道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迫于就业压力或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现状,好不容易找到工作,害怕老板“炒”自己的“鱿鱼”,不敢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所以,受害的往往是劳动者。
3、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远未建立健全。据重点调查推算,
约有60%左右的国有中小型企业为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和相关管理制度,致使管理失去基础并无章可循,这种情况在非国有企业中比例更高一些。而有些企业虽有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和某些管理制度,但规定不具体,操作性不强,致使管理工作很工得力。
4、 劳动合同管理实际问题繁多。一是仍有部分企业不依
法签订劳动合同。据调查,约有60%左右的私营企业、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少数饮食服务企业尚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这些企业不与招用的外来务工人员或农村剩余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内容、形式不完备,有缺陷。据调查,国有企业劳动合同内容大都千篇一律,不具体;非国有企业的劳动合同则存在必备条款不全、协商条款随意,有的合同部分条款违法原创文秘网站:文秘知音等问题;三是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行为没有规范。出现了以下诸多问题:签订手续不合格;部分国有企业改制后应变更劳动合同的未变更,符合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未办理有关手续;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劳动合同到期不办续订手续就使用劳动者等。四是不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相当部分企业不履行约定的各种义务,甚至有意无意侵害职工合法权益;也有少数职工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困难,或带来经济损失等。
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煤体对劳动保
障法律、法规、规章及劳动政策进行宣传,定期地举办厂长(经理)及劳资人员培训班,让每一个用人单位,特别是私企(个体)业主和劳动者知道订立劳动合同的必要性和作用,通过劳动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使劳动关系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2、加大监察力度。加强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的执法
刚性,定期对劳动合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企业招用职工不签定劳动合同的,应令其限期补签合同,合同主要条款不完备以及内容显失公平的,应责令其限期与职工协商修订;企业违反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给职工造成损失的,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以维护法律的尊严。通过劳动保障监督检查,督促和规范劳动关系双方必须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
3、健全管理制度。企业要求担起劳动合同管理应负职责,建立健全单位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思想认识人员到位。要认识到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既是企业的职责,又是合理配置劳动力,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要由“要我管”变为“我要管”。同时,要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劳动合同,把管理责任落实到人。二是结合实际,依据法规政策,制定本单位劳动合同管理的各项制度,明确签定登记建档、履行监督检查、协商一致变更、解除和终止预通知等制度的具体内容和程度,征求职代会意见,张榜公布执行。三是建立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台帐,根据劳动关系变化情原创文秘网站:文秘知音况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是清理隐性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的劳动关系,对应变更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照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促进人员的合理流动。四是与企业内部其他规章制度相配套,把履行劳动合同与职工技能、责任、业绩、考核、使用、待遇等紧密联系起来,使职工既有压力又有动力,充分发挥新型用人机制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更好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精神,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4、规范劳动者依法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防止劳动者
随意“跳槽”,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是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在合同条款内还应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能够促进劳动关系双方依法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同时,约定违约金也是一种有效的法律形式。二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确实要掌握与之形成劳动关系本人的年龄状况、知识结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家庭收人等用工管理信息。在此基础上,依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劳动者的管理,以诚信为本,信守合同内容,依法履行义务,共同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留住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