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委托贷款合同履行地


    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7)169号《关于如何确定委托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合同以贷款方(即受托方)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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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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