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定金


违约定金实际就是履约定金,即以担保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担保法》第 89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联系人

吴永红律师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