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大陆法系的一个概念,英美法并不使用违约责任这一法律术语,而使用“违约救济”或“违约救济措施”。违约责任的本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1?违约责任是财产责任。这种财产责任表现为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等。2?违约责任只能产生于有效合同。有效合同使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的权利义务关系,违反了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的这种关系,才能构成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产生以合同有效为前提。
3?违约责任是合同效力的体现。合同之债的效力,首先表现为履行效力,为保障履行效力,法律设立了违约责任制度。没有违约责任,合同的约束力就无从表现,合同就不会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市场也就会失去秩序。
4?违约责任有任意性的一面。依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预先或事后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和数额。如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及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