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我们是07年与单位签的合同(五年),是说是事业单位,可是去年改为股份制企业了,还有改企后总是拖欠工资,一般两个月到三个月才发,我们刚上班连平时的花费都没有。这种情况下我们想走人,可是单位说我们没到期,扣我们的违约金,还扣我们档案。还有我们的住房金又一年没交了。单位这样做是算违约吗?
回答:违约,你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律师回答:单位做法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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