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疑问:
我2001年进入公司工作,公司2007年才开始给我买养老,我同事是1996年进入公司的,却是在2005年开始买,后来公司让他回家待岗,等于变相辞退了他。请问,如果我,能要求补偿进公司后没买的养老保险吗?同事可否得到补偿?
说法:
存在就要交纳法定保险,公司应当补偿未买的养老保险。我国社会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费;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法也有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办理社会保险是公民的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签订时,必须具备社会。
公司变相辞退此员工,此举违反了劳动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方可。既然公司未与他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则必须补偿在这期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