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完善“诉调对接”机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日趋复杂,总工会完善了与人民法院的联系制度,使“诉调对接”工作步入了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2006年,太仓市总工会和市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委托工会组织和特邀调解员调解案件的意见(试行)》的文件,之后,法院和总工会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对诉调对接工作进行布署,对一些较为复杂棘手的案件进行研究。为夯实“诉调对接”基础,工会在原来各基层单位调解组织网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立健全广泛的调解组织网络,为基层“诉调对接”夯实基础。总工会要求新建工会和在建工会换届是要实现“双同时”,即在基层建立工会的同时要与企业协商建立委员会。工会换届时及时调整劳调会。至目前,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100%,全市92个行政村全部成立劳动关系调解小组。为提高劳动争议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水平,太仓工会加强了劳动争议调解员的培训,除了积极组织任命的特邀调解员参加省、市法院会的集中培训,市法院、市委员会和市总工会还积极推进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员的培训工作,三年中开设劳动争议调处业务培训班26期,培训劳动争议调解员2080人,形成一批劳动争议调解的社会化力量。

  太仓有一个日资企业的员工,在上班时间做私活,而且夜班时没锁车间门等,引起外方老板的不满。于是企业将该员工的下调了三分之一,引发了劳动争议。该案件在调解过程中,工会调解员采取了“背靠背”方式进行调解,了解到职工认为企业不错,不想离开;企业又认为该职工是技术工人,短时间也找不到人顶岗。于是对双方的错误行为进行教育,逐步拉近双方的距离,最后企业同意以三个月为考验期,在三个月里,该职工不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就恢复其原工资。职工也接受了这一调解结果。有一次,太仓市法院将5件劳动争议案件,一次委托给市总工会调解。原来王某等5人均是太仓某商场保安,因加班费问题与公司发生争议,市总工会特邀调解员接受委托后,积极、耐心、细致地做好双方当事人调解工作,以法服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做了大量工作,最后5人与商场达成调解协议。实践证明,诉调对接制度是新形势下解决劳资纠纷案件的一项创举,诉调对接制度的建立,调动了社会力量为劳动者维权,具有节约成本、快速高效等优点,有利于推动社会稳定、促进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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